第50章 王者之心(大结局)
鲍德温还在絮絮叨叨着。
亨克提醒罗杰,对面的部队正在靠近。
那些士兵可能注意到了这里的不正常。
鲍德温手下的亲卫里,也有没被买通的。
他们犹豫着,目光在鲍德温和罗杰之间来回移动,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
罗杰意识到,在公众的目光下杀死鲍德温,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他想,贵族们尽管答应会替自己掩饰,但在有这么多目击者的情况下,难保他们会因为掩饰不住而改变说辞,比如说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自己的身上。
罗杰再次看向鲍德温,这个他想要报复的对象。
他突然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罗杰压抑住浑身的颤抖,他说:“我也要!”
鲍德温没注意罗杰,他似乎想在临死前说个够。
罗杰半真半假地激动着,大声说:
“我也想要留名百世!”
罗杰的话语吸引了鲍德温的注意力。
对方说:“什么?罗杰,你什么意思?”
罗杰假装兴奋地说:“我要加入你的计划,去开罗,去攻陷它。
“然后我们一起去把‘穆圣遗物’都毁灭。”
鲍德温没想到事情会有转机,他愣愣地说:“但这是我的计划......”
罗杰打断道:“这又不是王位,只能一个人承担。
“‘穆圣遗物’有很多,你砸一件、我烧一件,你再破坏一件、我也再毁灭一件......
“我们可以一起做这件事。
“然后,我们两个的名字就能一起流传千古。”
鲍德温反应过来:“这样啊,好像也可以。”
罗杰蛊惑道:“我带了600个人,其中500个诺曼重骑兵是完全听我命令的。
“至于贝都因人,他们是穆林斯,是为了钱财跟我来的。
“我们可以在攻克开罗后,让他们去劫掠,把他们支开......”
鲍德温打断罗杰的话,他说:“罗杰,你是认真的?”
罗杰说:“当然,贝都因人毕竟是穆林斯,总不能当着他们的面毁灭‘穆圣遗物’。”
鲍德温挥舞着残缺的手掌,像赶苍蝇似的,他说:
“我说的不是贝都因人,处置他们不过是随便找个借口的事。
“我是说,你真的决定跟着我干?”
罗杰突然面色一整,他严肃地说:
“我不是跟着你,我只是暂时和你合作。
“毕竟我的士兵也不够攻下开罗。
“但这不意味着我原谅了你,等到我们处理完‘穆圣遗物’,我再跟你算账。”
鲍德温的脸因为兴奋而变得红通通的,他呵呵笑着说:
“不就是要我的命嘛,没问题,我给你。
“只要能毁灭‘穆圣遗物’,只要能留名千古,失去生命也无所谓。”
鲍德温扭头看叛变的亲卫,那些人得到罗杰的指示,放下了架在鲍德温头颈上的剑。
他说:“尽管你们背叛了我,但我决定宽恕你们。
“我不是出于宽容,只是不想浪费任何基督徒的战力。
“我甚至允许你们继续做我的亲卫,只要你们愿意在和异教徒的战斗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于是,罗杰和鲍德温达成了和解,组建了临时的同盟。
众人在尼罗河边宿营,他们在河水里洗去身上的沙尘和汗水。
这个晚上,费萨尔和斥候队长被罗杰先一步派出去探路。
第二天,在得到罗杰新指示的贝都因人带领下,基督徒们向着南方进发。
到了耶稣诞生1118年的三月二十六日。
这天一早,罗杰和鲍德温的盟军,来到了一座位于尼罗河边的,庞大的城市前。
一个学者打扮的阿拉伯人,与费萨尔和斥候队长一起,等在路边。
罗杰看到他们后,高兴地上前与学者打招呼:
“嗨,穆帖仪,见到你真高兴。”
穆帖仪恭顺地向罗杰行礼。
边上的鲍德温露出疑惑的眼神。
罗杰向鲍德温介绍道:“这是我的情报总管穆帖仪,之前和我一起到达耶路撒冷城的。
“我派他来开罗收集情报,他做的很出色。”
随后他对穆帖仪说:“这位就是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
穆帖仪立刻向鲍德温行礼,他恭敬地说:“陛下,欢迎您来到开罗。”
因为病情而脸色怏怏的鲍德温精神一振,他高兴地说:
“这就是开罗吗?终于到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进攻吧!”
罗杰拉住鲍德温马匹的缰绳,他劝道:
“还请稍等一下,我的情报总管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里。
“反正开罗不会自个儿跑掉,急啥,还是先听听穆帖仪说什么吧。”
鲍德温嘴里咕哝着:“你若是像我一样,每天早上不是扔掉一根手指头,就是从早就掉光脚趾的脚掌里挖出一块腐臭的骨头,你也会着急的。”
但穆帖仪的话让鲍德温意识到,这点时间的等待是极有必要的。
穆帖仪说:“我成功发展了一个下线。
“那个叫盖勃的男人,因为无法忍受自己新生的儿子被杀死,女儿被带走,自己被作为仆役呼来唤去,他决心跟随我。
“他认识一个守卫城门的军官,关系很好。
“我在得知你们今天会来后,安排他去找那个军官,并且带去了掺有曼陀罗的薄荷绿茶。
“现在,想必他已经得手,那个城门应该已经不设防了。”
鲍德温兴奋地说:“啊哈,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祂知道我的计划,在为我扫平道路。
“还愣着干嘛,快带路,领我们进城。”
罗杰劝道:“最好还是先派人进去控制住城防,然后你我再进去比较安全。”
鲍德温不在乎地挥着手说:“我没有时间了,我不怕死,上帝会保佑我的。”
于是在穆帖仪的指引下,基督徒们一窝蜂地,通过那道城门,涌进了“开罗”。
在一马当先的鲍德温号令下,他的部队四散开,与城里反应过来的异教徒士兵们展开激战。
而鲍德温自己,则带着亲卫队直冲向城里的“圣殿”。
罗杰带着部队,跟着急不可耐的鲍德温前进。
他看着对方一路横冲直撞,不惜代价地杀出一条血路,冲进神殿。
罗杰命令自己的部队展开,控制住神殿。
于是诺曼重骑兵们,在穆帖仪和盖勃的带领下,对神殿及其周边的房屋发动了进攻。
罗杰看到他们抓住了很多如同壁画上古埃及人打扮的女子。
那个盖勃怒骂着,将她们一一砍杀。
等到奥丁报告,神殿已经被清理干净后,罗杰带着亨克和亲卫们,走了进去。
在一片狼藉的神殿里,罗杰看到了正在咆哮的鲍德温。
“在哪儿?‘穆圣遗物’在哪儿?为什么找不到?!
“给我找!所有人都给我去找!”
没有叛变的亲卫们,得到命令后,冲进了神殿深处。
罗杰挥了挥带着戒指的手。
于是那些已经叛变的亲卫们,也都离开了。
罗杰带着亨克,走近累得用剑拄地,硬撑着站立的鲍德温。
他知道进城后的厮杀,已经让这个病重的国王超过了他的极限。
现在支撑着对方的,只是“毁灭穆圣遗物”这个信念。
然后罗杰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他说:
“鲍德温,看来‘地理’你并没有学好。
“不过这也正常,毕竟你从来没去过开罗。
“而这座名为‘法拉玛’的埃及城市又是那么庞大,认错了也可以理解。”
鲍德温瞪大了眼睛看着罗杰。
后者继续嘲讽着:“但是你真不应该认错神殿和圣殿啊。
“看看这里,典型的埃及风格,哪里有阿拉伯人的装饰?
“尤其是祭台上的雕像。
“就算你忘了伊兰斯教不崇拜偶像,至少你应该看得出来,那是一个女神嘛。
“你不会以为,穆圣是个女人吧。”
鲍德温泛黑的嘴唇哆嗦着,他说:“那这是哪儿?!”
罗杰摆出一副专业导游的做派说:
“欢迎来到伊西斯神殿,伊西斯是古埃及时代的主神之一,也是最原始的女神。
“她是死者的守护女神,而你也正好快死了,我觉得这里很配你。”
鲍德温吐出一口鲜血,他因为兴奋和激动以及剧烈战斗而通红的脸色,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灰暗。
他歪斜的嘴唇里吐出了满含愤怒和痛苦的哀嚎:“你骗我!?”
罗杰坦然承认道:“是的,我骗了你。
“开罗离这里只有三天的路程,可你永远都走不到那里了。”
鲍德温支撑不住,瘫坐在地上,他说:
“为什么,为什么你之前不杀了我,而要在我死之前骗我?!”
罗杰淡然道:“那样杀了你,太便宜你了。
“东方有句古话,欲取之必先予之。
“我先给你希望,然后看着你满含希望地扑空,岂不是比直接杀了你,更能让你难受?”
鲍德温的面色如同死人一样苍白,他哀求着:“送我去开罗吧,求你了。
“我什么都能给你,王位、荣耀,都给你,求你了。”
罗杰说:“不!”
鲍德温如同泄了气的皮球,彻底瘫倒在地上。
穆帖仪领着盖勃进来,他撇了一眼地上的国王,报告道:
“都处理干净了,再也没有‘伊西斯’了。”
罗杰点头,随后像指着死狗一样指着鲍德温,对盖勃说:
“听说你擅长处理尸体,把它处理一下,别让它腐烂得太快。
“我答应了人家要把这玩意儿送回耶路撒冷城,烂得太难看了可不成。”
盖勃点头哈腰地承诺道:“大人,我的手艺,您放心。”
罗杰掩着鼻子离开了神殿,他觉得鲍德温已经开始腐烂了,那股味道让他恶心。
没多久,亨克捧着一个放着心脏的托盘出来。
他说:“盖勃说,国王的心脏是‘王者之心’,吃了它,就能成为王者。”
罗杰嗤笑道:“‘王者之心’?我已经有了。
“这种负心人的心脏,只配喂狗。”
他连着托盘扔在街上,心脏在尘土里翻滚。
边上小巷阴影里窜出来一只黑猫,一口叼着就走。
亨克呵呵傻笑着说:“大人,不是狗,是猫。”
奥丁和鲍德温的亲卫队长一起走来。
奥丁汇报道:“大人,我们的人集合完毕,可以走了。”
罗杰脱下劳伦斯给他的戒指,扔给鲍德温的亲卫队长。
他说:“我就不去耶路撒冷了,麻烦你把尸体带回去。”
随后罗杰挥手道:“走了,回家,回西西里称王。”
......
(完)
完本感言
好像不写完本感言就不算真的完本,所以也凑热闹写一点。
首先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
第一次写超过百万字的长篇,感觉就像跑了一场马拉松。
一开始怂恿我向前猛冲的灵感和创意,在半途都溜走了。
写到最后,靠得还是毅力和体力。
而支持我的书友们,就像马拉松补水站的志愿者,以及途中呐喊助威的观众们。
没有你们,我能否坚持跑到终点,实在是个未知数。
这本书是我在网络界的试水之作,从一开始的两眼一抹黑,到后来逐渐摸索出了些许经验,我也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就像书中主角罗杰一样。
或许最后的大结局会让部分书友遗憾,说好的王者之路,怎么走到最后,还是没得到王位呢?
但其实王位得到与否,已经不重要了。
就像马拉松,冠军只有一个,但每一个坚持跑到终点的运动员,都会得到观众的认可和掌声。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我个人是非常敬佩那些,为了得到胜利拼尽全力,但在胜利无望后依然坚持到底的人的。
相反,我很鄙视这一届的国家男足,尽管他们的收入和名声远远高于我这个小人物,但他们在越南的表现,实在是无法让我看得起他们。
好像有些偏题了,不说了。
分享一下我得到的写作经验:
首先,养成每天写作的习惯是必须的。
不管有没有灵感,在固定的时间必须坐下来写。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坚持不到完本的。
其次,存稿也是必须的。
除了能够避免断更,存稿的最大作用,是可以作为一个“沉淀池”。
如同山洪暴发一样写出来的东西,经过沉淀后,才能看得出来,哪些是“水”,哪些是“干货”,哪些是“毒点”必须删去,哪些是“爽点”应该加强。
接下来很重要的就是修改。
没有修改过的文字,就像没有化过妆的女人。
确实存在有天赋的作者,他们的文字,就像天生丽质的美女,不需要修改就可以发出来。
但像我这样的业余写手,不经过三四轮的修改,那种文字,实在是无颜见人的。
当然,事实上拿出来的也只是大路货。
没办法,文笔有限。
这方面我会继续努力改进的。
而除了文笔,更重要的,是剧情。
剧情的发展,文章的节奏,都是需要统筹协调,反复修改的。
很多作者都提到“大纲”,有些还有“细纲”,其实都是为了这个服务的。
这个方面不注意,最后的结果就是“崩”。
幸运的是,我这本书以历史为大纲,所以写到最后也没有“崩”,顺利完结了。
但剧情和节奏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在下本书里,我会更注意改进这方面的不足。
所谓的经验就谈到这里,其实都是别人早就说过的东西。
但在经历了一番后,才知道它们的可贵。
最后说说下一本书的想法。
大致以某个游戏为蓝本,加上生活来丰富人物形象。
主角不会有很强的系统或金手指,甚至可能完全没有,必须要靠他自己努力,才能胜利。
至于什么时候发书,那只能说声抱歉了,不会很快。
我打算屯足存稿、甚至完本之后再发。
到时候我就可以伪装成一个能日万的作者啦。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书友能陪我走到这一步,谢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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