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我的名字叫黑 王稼骏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凌薇,不要做傻事啊!”孟大雷捂着胸口,早晨梦中被挖心的地方,现在如擂鼓般震波阵阵。

  出租车的闷热空气,让孟大雷头晕目眩,打开了一点儿车窗,冷风猛吹着他的头,他借此保持着冷静。他翻翻口袋,配的药已经吃完了,他无奈地将空瓶从车窗扔了出去。

  感觉越来越差,孟大雷泛起一阵呕吐感,是晕车还是旧病复发?他把车窗开到最大,大口大口吸着外面干冷的空气。

  司机从反光镜里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不由得加快了车速。

  抵达目的地,从小区门口到凌薇家里的这段路,孟大雷硬挺着双腿,走进了案发现场。

  一摊刺眼的鲜血在房间正中,两条贯穿整个房间的轮椅轮胎印格外惹眼。现场勘查人员正清理着尸体,孟大雷拦下了抬运尸体的担架,他抓着白布的一角撩开,一颗如蛋壳破裂般的脑袋血肉模糊。孟大雷不等看清死者的脸,便重新盖上了布,喘了两口粗气,转身在现场寻找着什么。

  不是凌薇,至少他确认了这一点。

  窗外的警车门外,停着一辆无人乘坐的轮椅,孟大雷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后座上的人。他转身出门,不争气的心脏里似乎被放了一百根针,每一次跳动,都激起钻心般的剧痛。

  勘查人员都看出了孟大雷有点儿不对劲,纷纷上来扶他,有人还开玩笑道:“老孟,你什么时候也晕血啦!”

  “我出去坐一会儿就好。”他找了阶楼梯坐下,看见两名勘查队员拿着物证袋里装的枪,正聊着案子。

  “没想到凶器居然是把警枪,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的。”

  “没想到山姗会自杀,感觉挺开朗的,居然会跑到别人家里开枪。”

  自杀?孟大雷意识到事情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他回想起来,刚才看见的尸体应该就是山姗了,两侧太阳穴的伤口,是举枪自杀造成的典型形状。

  可孟大雷知道,昨天明明就是凌薇替他拿的衣服,而枪就在衣服的口袋里。在那天取枪的时候,孟大雷记得凌薇就站在他身后,她知道孟大雷的身上有枪。

  孟大雷之所以有如此清晰的记忆,是因为他记得每一次与凌薇见面的情形,可美好的东西却被罪恶所替代,所有小心珍惜的回忆,成了指向凌薇的罪证。孟大雷真希望自己不是个警察,能够忽略常人不会在意的细节,在他的心中,只想留给凌薇一个女神的地位。

  此时,他的心更痛了。

  两名勘查队员没有看见孟大雷,继续聊着:

  “你认识死者?”

  “山姗嘛!接警中心的警花你都不认识?”

  “可惜了一朵花啊!你听说了没有?说是死者欠了不少外债,这次又来借钱,拿枪逼着对方,结果被拒绝后,用枪轰了自己的头。可惜啊可惜!”

  “你可惜什么?人家就算不自杀,也看不上你啊!”

  “去去去。”

  两人嬉笑着走出了楼道,孟大雷只觉得天旋地转,他无力地弯下腰,大口呕吐着昨晚腥臭的酒肉,鞋子上,裤管上,沾满了污秽的呕吐物,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吐了,可喉咙里还不断涌上强烈的呕吐感。

  孟大雷十指微屈,紧抓住左胸,像要挖出心脏般地抓挠着。

  眼前的景象开始变幻,闪过过往抓捕罪犯时的激烈搏斗,审讯室里的一次次斗智斗勇,像宁夜书中的角色“黑”正窥视着他的黑暗,可“黑”不是只能看见死人过去的罪恶吗?

  难道我已经死了吗?孟大雷不禁奇怪。也许自己内心不可告人的黑暗,只有对凌薇这份不敢声张的感情,惧怕责任,惧怕失败,尽管渴望却极力掩饰,默默守护却独自承受痛苦,哪怕变成遗憾也不愿坦诚以对,这也许是孟大雷心中唯一无法在阳光下存活的事情了吧。

  最后一案就让年轻的张积去解决吧!关于凌薇,关于枪,关于凌薇前男友,关于山姗的死,又有什么意义?

  有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头顶射下,像一针强心剂,立刻消除了疼痛,孟大雷能够透过厚厚的墙壁,清楚看见坐在警车里的凌薇。她让人怜爱的侧影转了过来,眨了眨眼,对孟大雷甜甜地笑了起来。

  孟大雷耷下了脑袋,像被从腰部折了起来一样,在场没有人看见他最后停留在脸上的笑容。用张积的话来说,那是老孟从未有过的轻松笑容。

  重回起点

  一望无垠的田野间,尘土飞扬地驶来一辆掉漆的公交巴士,挎着一个小包的宁夜下了车,巴士司机不等合上车门就发动了汽车,毫不留情地扬起一阵烟尘。

  独苗般竖立在路基上的站牌,在风雨蚕食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露出带着锈斑的金属裸色。

  宁夜在医院探望小樱后,缺少证据的警察没有再强行拘捕他。一心要为整本小说画上圆满句号的他,来到了此处。

  宁夜眯起眼睛,努力看清了站牌上的站名——丸山桥。

  “黑”系列小说的第一本正是在此地诞生的,一晃多年过去,宁夜从一介书生,已经成长为了孩子的父亲。

  故地重游,丸山桥已经面目全非,田野后的一排排房屋,除了颜色搭配外,造型已经和欧洲别墅相差无几了。短短几年间,本来几栋稀稀拉拉的小破房,俨然脱胎换骨成颇具规模的村落。

  走下路基,宁夜拐进一条人为踩出的小路,横穿过田野,朝着那片房子走去。田间小路的尽头,一棵银杏树傲立风霜,往事如同树枝上的树叶一样历历在目。

  宁夜第一次来到丸山桥的时候,他记得有人告诉他,银杏树又名“父子树”,是由父亲种下后,传于后代收摘果实,朴实的情感包含在一粒粒的白果里,流传百年。

  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住过的私人旅社不见了踪影。

  宁夜向一位在院子里织毛衣的老妇人问路:“老婆婆,以前在这里的丸山旅社,现在还在吗?”

  “你说什么啊?”老妇人凑近了耳朵,大声问道。

  “丸山旅社!”宁夜在手心比画着“旅社”两个字。

  “你找平头呀!喏,他现在搬到那里去了,你沿着村里的路一直走,就能到了。”老妇人眯起满是皱纹的眼睛,指着远处山脚下一幢红色的房子。

  宁夜记起了当初入住时,老板刀砍斧剁般齐平的头发,村里所有人都不叫他的名字,只称呼他为“平头”。

  “谢谢你啊!老婆婆。”宁夜道别后,信步向丸山脚下的“丸山旅社”走去。

  老妇人咧着嘴,自言自语道:“平头的生意还真是旺,近来已是第二个问路的人了,全都是奔着他的店去的。”

  丸山旅社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