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4 章(1 / 1)

唐砖 孑与2 2000 汉字|14 英文 字 2个月前

泰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乃是上古就证明的道理,自己昏了头,才会为了一点虚名,让天上飞着的三个长孙家的子孙生死不明。

骑士在大地上狂奔,天上的热气球在空中狂飙,高空紊乱的气流东西不定,地上的骑士就在地上跟着打转,长孙家的子孙确实不凡,明明已经危险到了毫颠,他们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使命,现在只要调小火焰,或者还能慢慢降回地面,他们好像就没有活着回来的打算,不断地有大红色的小降落伞被丢了下来,下面挂着一个坚实的竹筒,云烨相信,这是长孙家为了获得云层之上的秘密所做的准备,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晓得,长孙家十几队的骑士在地上乱跑,不是为了寻找自家的子弟,而是在寻找那些从热气球上扔下来的竹筒。

上了热气球的三个人中,长孙惠就是出自玉山书院,他本该是长孙家的精英子弟,这几年听说已经开始逐渐掌握长孙家在赵州的实际权力,如果不是因为身份实在卑贱,他甚至会超越长孙晟,成为长孙家在长安的代言人。

云层上面有什么?有谁会比云烨清楚?飞机他也坐过,除了一轮明晃晃的太阳,什么都没有,想要看到一点神奇的东西,去太空还差不多,为了看太阳长孙家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不值得?

看样子是值得的,因为不论是长孙还是长孙无忌,都对竹筒里的消息非常的满意,李泰想去看一眼,都被长孙呵斥了一顿,这是长孙家的秘密,不是李家的,如果有什么功劳,也需要长孙无忌去领,长孙嫁到了皇家,原则上就不再是长孙家族的人,变成了李家的人,长孙无忌愿意把秘密和妹妹分享,这是情义,没有长孙无忌的许可,她是绝对不会对皇帝说起这秘密的,这是规矩,皇帝也不会问,至于李泰更没有资格过问。

“烨子,咱们兄弟也上了天,就是当时飞的低了些,没看到云彩上面的神仙,你说我们当时要是飞过云层,会不会遇到正在布雪的北海龙王?

作为龙子龙孙,我去和自己的老祖宗打声招呼,拜见一下他老人家不会见怪吧?“

“雪是怎么形成的,我记得书院里有这方面的试验,你忘记了?怎么?人家不给你看消息觉得有些郁闷?想知道云层上面有什么你问哥哥我啊,我知道的比他们清楚得多。“

“你知道?“

“是啊!很清楚,大唐国内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包括天上的那三个人。“

“那你为何不阻止他们上天?“

“我本来正在担心陛下会不会让我上天去查看神仙的动静,这时候你的表兄跳出来要去,我为什么要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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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没名堂的人

气球飞起来了,一不小心飞到了云层之上,效果是非常好的,完全证明了人可以飞天,以前只有在佛陀的壁画上,能够看到那些抱着各种乐器,在天上载歌载舞的妙人儿。

这里的飞天,意为飞舞的天人。在流传很久的的神秘学说中,天指苍穹,但也认为天有意志,称为天意。而这些人之所以能在空中翩翩起舞,就是因为他们的美妙舞姿感动了上苍,是一个特例。

在佛教中,娑婆世界由多层次组成,有诸多天界的存在,如三十三天、兜率天等,这些天界的众生,玄奘把他们称之为,天人,个别称为天神,常简称为天,飞天即此意。道教常称作天仙。在中华漫长的历史记录中,天人之王亦常省称为天,如“大梵天”、“功德天”等。飞天多画在佛教石窟壁画中。飞天是歌神乾闼婆和乐神紧那罗的化身,原是古印度神话中的歌舞神和娱乐神,他们是一对夫妻,后被佛教吸收为天龙八部众神之内。

唐人活泼喜欢幻想的浪漫主义真是害死人,长孙家的人还没有找到,谁知道掉在了什么地方,事情过去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那三个人依然杳无音讯。

但是关于飞天的歌舞已经出现在了教坊司,曼妙的女子穿着最美丽的灯笼样的胡人纱裤,把一个琵琶当做自己舞蹈的道具,云烨最喜欢反弹这一招,如果表演者是身材丰满的女子就更加的绝妙,双臂后伸做弹琵琶的动作的时候,饱满的乳房会把衣衫撑出两座令人触目惊心的浑圆,每每表演到这个时候,以云烨为首的这些纨绔们立刻就会爆发出潮水般的掌声,向这些美丽的伎乐天表示自己最深的崇敬之情。

那些刚刚表演完佛家最高奥义精神的舞蹈家,在鼓声稍一停歇的时候,就会顺势倒进某一个看起来顺眼些的纨绔怀里,美人香汗淋漓,纨绔也是怜香惜玉的好人,拿着手帕帮这些劳累半天的舞蹈家擦汗,自然,没人会去理睬那张汗津津脸孔,他们认为那对饱满的胸部才是最需要自己照顾的地方。

云烨进出青楼也不是头一回了,对于姐儿爱俏,老鸨子爱钱这句话很不赞同,最爱钱的就要数这些注定一生孤苦无依的歌姬,不幻想爱情就不会有爱情,从没见过那个穷小子能获得那些美丽歌姬的垂青,她们一般最喜欢的就是黎大隐这样的牲口。

从晋阳来的豪门子弟,人长得非常的猥琐,但是出手大方,那个倒在他怀里的歌姬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他的嘴里用舌头掏出一枚指头蛋大小的一颗珍珠,向所有的歌姬炫耀姓的展示自己的成果,至于黎大隐满嘴的烂牙自然不会在乎。

黎大隐笑着拍了一把歌姬丰满的臀部,示意让她离开,自己坐好了之后拱手对云烨说:“早就听说云侯的才智无双,今曰相见果然名不虚传,暂借鹏程兄的场子且容小弟敬云侯一杯,饮胜!“刚刚把话说完,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并且把杯子底向云烨亮一下。

今曰的场子乃是程招呼的,云烨原来不打算过来,架不住程的以死相逼,万般无奈之下来到了这座新开的富贵楼,除了一众熟悉的纨绔之外,就多了黎大隐这么一个活宝。

人长得极为猥琐,但是举止言谈却极为风趣,只要看这个一嘴黄牙的臭家伙能够和长孙冲讨论半天的《韶乐》,又能与萧锐在经学上辩论好久,最难得的就是,他还能和李怀仁讨论一下拳脚发力的一些难点要点。

丑人多作怪,这就是云烨对黎大隐的评价,能把程,长孙冲,萧锐,李怀仁一起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