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1 / 1)

中国戏剧文化史述 周远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也就从假定性的存在变成了一种现实的力量。

袁枚曾在《子不语》中讲了一个公案故事,虽然荒诞不经,却也可反映出舞台上的公正法庭的实际社会作用。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清朝乾隆年间,有一次,一个戏班子在广东三水县衙门前搭台演戏,这天演的剧目是包公戏《断乌盆》。扮演包拯的演员刚在台上坐定,就看见台上跪着一个披着头发、带着伤痕的人在向自己申冤。这是戏的情节中所没有的,演包拯的演员疑是鬼魅作祟,惊慌失措地逃下台来。台下观众不知怎么回事,全场哗然,吵闹声传到不远的县衙门里,县官派人查问究竟,扮演包拯的演员把情况作了如实说明。县官得知后,就吩咐演员继续演出。不久,那个伸冤者又出现了,县官就派人密切注视着他的动向,最后终于看到他消失在离县城数里外的一座坟墓里。这座坟墓本来埋葬着王监生的母亲,但一经开挖,却发现了另一具尸体。县官把王监生传来严讯,王监生说,当日葬母,送葬人数百,共观下土,根本未见另一具尸体,可让所有的送葬者作证。县官问,“你母亲的棺材下土后,你是什么时候回家的?”王监生说,“棺材一下土我们就回家了,封土事项,是交给一批土工去做的。”县官想了一想,心中有了一点数,就把土工传来了,一看,这几个人状貌凶恶,县官就大声喝道:“你们杀人的事已经暴露,不用再隐瞒了!”几个土工大吃一惊,就招认了杀人经过。原来,那天王监生和送葬的人们回去之后,土工们正在封土,有一个背着包裹的单身客人来讨火,土工们即起歹念,抢了那人的包裹,然后用锄头把他打死,埋在王监生母亲的棺材之上,加土填之。土工们还招认:他们在杀害那个过路人的时候曾恶狠狠地说:“要得伸冤,除非包龙图再世!”于是,被杀害者的冤魂,就到舞台上来寻找包龙图了。

袁枚记下的这个故事,显然只是一种民间传说。这个传说中的破案情节,甚是一般,而其中能够引起人们兴趣的,则是戏剧舞台上的公正法庭和严明法官的巨大社会威力。

请看,那几个杀人犯可算得上狠毒的了,但是他们也深知包公的力量,而他们心目中的包公,无疑是戏剧舞台所给予的。他们很有把握地了解,包公已不复再现,眼下的官吏都不及舞台上的清官,因此他们胆大妄为了。他们在杀人时所发的“除非包龙图再世”的话,从邪恶的方面悬示了舞台上的公正法庭与世间的真实法庭之间的距离,从而也就说明,种种罪恶勾当正是产生在这一距离之中,如果舞台上的法庭能够成为生活中的法庭,许多罪恶本可杜绝消弭的。这便是舞台上的民间法庭的理想性和现实针对性:它确实被涂上了神奇的权威色彩,具有使人民放心、使罪犯收敛的理想化的效能;同时它又构成对现实社会、当权官僚的一种讥讽和揶揄。

那个颇为精明的县官,几乎可以被罪犯们看成是“包龙图再世”了,但他的所作所为,也多少受了舞台上的包公形象的影响。衙门外搭着一座虚假的公堂,衙门内坐着冷清寂寞的他。申冤者竟不来选择真实的他,而去选择了扮演的包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近距离的辛辣讽刺。他只能让演员继续装扮包公来吸引申冤者,然后自己再仿效包公的破案方法来进行处置。真的,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包公这一艺术形象对于官僚阶层的影响实在不可低估。封建社会的中下层官吏,大半担负着法官的任务。审案,几乎就是他们的全部职能。但在以诗文取仕的科举制度下,这些官吏大多没有接受过司法方面的教育,除了一些空洞而抽象的说教外,艺术舞台上的清官,给了他们以一种潜移默化的熏陶。有些官员能够秉公断案,细察冤情,拨除疑云,擒拿真凶,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以包公为代表的清官形象的感染。他们羡艳包公的名望,效摹包公的方法,从而为人民做了好事。这中间,戏剧形象起了重要的媒介作用。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多少官吏以“再世包公”自居啊!但熟读史书的官吏们知道,真正载入《宋史·包拯传》的完整案例,仅有“盗割人牛舌”一项,他们所追慕的

,主要是戏剧形象

。这就体现了舞台上假定性的法庭,对于现实生活的积极干预作用。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传说的传播者们,虽然编造了鬼魂的情节,但似乎并不过于夸大鬼魂的力量,鬼魂自己无法惩处仇人,却要向人间的法官申冤。这一点,再一次体现了我们前面说过的中国文化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人间为出发点,又以人间为归宿。中国戏剧也始终体现了这种精神主流。与其把事情交付给天廷,还不如交付给这种简陋而虚伪的民间法庭。即使都是假的,眼前的演员也要比遥远的天廷实在一些。在元杂剧艺术家看来,可以让鬼神作辅佐,却不可以鬼神为终结。

总之,在这个荒诞不经的传说故事里,我们还是能找到它之所以引起大学者、大艺术家袁枚和焦循重视的原因的。

现在,就让我们从几出有涉公案的著名元杂剧,看看它们是如何在思想上、艺术上为后代同题材的剧作奠定了传统规程的。

一、《蝴蝶梦》

据天一阁本《录鬼簿》,《蝴蝶梦》为关汉卿所作。此剧的故事梗概如下:

皇亲葛彪,驰马街衢,撞死了王老汉。王老汉的三个儿子,王金和、王铁和、王石和,为父报仇,把葛彪打死了。包拯审案时,问三兄弟是哪一个打死了葛彪,没想到三兄弟每人都说是自己打死的,要求自己来抵命,与其他兄弟无涉,而他们的老母亲为了保护三个儿子,也硬说是自己打死的。

包拯无奈,就说要大儿子王金和抵命。老母亲对包拯说,大儿子最为亲顺,留下他来侍养老娘吧。包拯同意了,就说要二儿子抵命。老母亲又说,二儿子特别能干,家里的生计都要靠他。包拯就说,那就让三儿子去抵命吧。老母亲竟然立即就同意了。为此,包拯产生了疑惑,他判断大儿子、二儿子是母亲亲生的,所以强求留命,小儿子可能不是她亲生的,所以无关痛痒。他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