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1 / 1)

中国戏剧文化史述 周远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赖吧,与你们这些“本分”人无涉,同时,既然朝廷对无赖也曾颇感棘手,戏剧舞台上加以揭露也大体可以允许。这样,作者在这类形象中加入自己意志的自由就比较大,使得元杂剧的审美系统中,成功地、集中地出现了中国式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丑。这是一种由善的心、善的手塑造出来的恶,这是一种布满了善的鞭痕的恶,这是一种从反面宣扬着善的恶。因此,这种恶也就可以进入美的领地,成为一种包含着充分美学意蕴的丑。

正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那种“有权势的无赖”在元杂剧审美系统中的地位竟是那样突出,那样特殊。

以“有权势的无赖”为中心,元杂剧艺术家成功地再现了十三世纪的中国的昏天黑地。实际上,这也就是为他们自己的整体性郁闷和愤怒,提供了产生依据和发泄对象。戏剧与诗歌不同,不能纯主观地直抒艺术家的内在情感,如前所述,必须表现足以承载这种主观情感的客观世界。事实证明,元杂剧在它的繁盛期对客观世界的表现是基本正确的,是非常浓烈的。我们在本书第一章说过,黑格尔认为戏剧美的特征之一是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统一,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中国的传统艺术大多具有较强的主体性原则,而于客观性原则则比较疏淡。现在我们终于看到,到了元杂剧,客观性原则也已获得比较充分的体现。

在客观世界中产生的郁闷和愤怒之情,在杂剧中不是直露地呈现,而是隐伏在再现的客观世界背后,这就是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第一度

统一;

但是,这样还不够。艺术家的郁闷和愤怒还要完整、酣畅地倾吐出来,因此,对于再现在剧本中的客观世界,他们还要根据主观需要进行调配,为了吐闷解恨,他们可以使当时客观现实中不存在的因素出现、并活跃在剧本中,他们可以把当时谁都难于对付的社会现象在舞台上轻捷地对付掉。总之,在郑重地确认了客观性原则之后,艺术家还要充分地发挥主体性原则的活力,从而实现两者的第二度

统一。

简言之,元杂剧艺术家不仅以典型化的形象构件描画了当时的昏天黑地,而且还以戏剧情节明确地表述了各自对付昏天黑地的不同态度。这样,他们的郁闷和愤怒,也就衍化成了戏剧情节和戏剧结构。乍一看,元杂剧的情节结构琳琅满目,难以董理;但只要细细考察即可发现,它们所反映的艺术家的主观态度也就是几个大类,而这几个大类,正恰又是元代人民有可能采取的几种基本生活态度。因此,它们也就一一具备着社会历史的必然性,足以构成元杂剧整体审美系统中顺理成章的部分。

元杂剧究竟从哪几个方面,通过哪几条途径,来表现艺术家对于昏天黑地的基本态度的呢?

一,惩处;二,缅怀;三,隐遁。

主张用各种方式对恶势力进行惩处,是元杂剧中比较积极的态度类型,也是艺术家倾吐郁闷和愤怒的重要口道。但是,元杂剧中的惩处,大多是通过清官和鬼神的力量来实现的。

清官,是一种经常出入于中国传统戏曲舞台的特殊人物,在他们身上,相当典型地体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社会观念和审美理想。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清官作为贪官污吏的对立面,是一种很重要的客观存在。他们既代表封建统治者的长远利益,又反映人民群众的某些要求,竭力以自己的努力沟通两者的关系。在贪官污吏到处横行的时代,清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处罚贪赃枉法之徒,因而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成为处处求告无门的平民百姓的希望。当人民群众把自己的希望和理想投在清官身上之后,清官的形象便大大地提高了,传说中的清官不仅在整体上高出于现实中的清官,而且在清官的双重职能上,民间传扬者总是强化它反映人民要求的一面,而对它维护封建统治者利益的一面则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削弱。在元杂剧中,曾出现过好几位能够毅然断狱的高明官吏,如张鼎、王翛、钱可等,而出现得特别令人注目的,则是最著名的清官包拯。在《蝴蝶梦》、《鲁斋郎》、《生金阁》、《陈州粜米》等剧目中,包拯,几乎成了人们惩治有权势的无赖的一柄常用利剑。包拯,是在法律伦理全都沦丧的时代,人民心中的法律的梦影

清官的力量常常又与鬼神的力量组合在一起。在现实生活中,清官的一次正确断案往往如空谷足音,声播遐迩;但在艺术作品中如果仅仅如实地反映断案雪冤的复杂过程,无论是元杂剧的艺术家还是观众,都会感到不够速捷,不够透彻,因此也不够解恨。他们既然是借着舞台在倾吐着满肚子的郁闷和愤怒,因而就要用足力气,猛吐一口,哪怕因此而使生活实象发生了重大变异。鬼神之力,就是由此而引入元杂剧的公案戏、补恨戏之中的。请看,窦娥蒙受了弥天大冤,她的父亲已官拜“朝廷钦差带牌走马肃政廉访使”,都不能为她洗刷、昭雪,非得让窦娥的鬼魂出场,方才解决问题。元杂剧为什么要在清官之外再加鬼神之助,就可看得很清楚了。《窦娥冤》表明,即使象窦天章这样的清官,往往也有种种因素陷入糊涂与无能。例如,他很容易对旧案马虎了事,很容易用传统观念想当然,即使产生了疑虑也会苦于缺少旁证。窦天章确实遇到了这些来自主观和客观的阻力,这很可表现一般清官的局限性,于是就需要由鬼魂来提醒、来申述、来旁证了。元杂剧不把公案戏写成公案实录、断狱文牍,而是以强烈的主观意念遣使鬼神,惩恶扬善,充满了理想的色彩,从而把一个个司法事件、社会问题,变成了一个个审美实体。有人说,人间的正义,何必要由鬼神来伸张呢?现实斗争的胜负,为何要让渺茫的天廷地府来裁决呢?这是一种幼稚的提问方式。戏剧家求助于鬼神,完全不同于宗教徒的拜神求佛。他们大多并不表现为被动的叩求

,而是表现出了一种理想化的战胜

。在黑暗的时代,失败了的自由斗士们豪迈陈词:即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