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很多谣言和传说。
但是谣言毕竟只是未经证实的谎言。
薇笙要找的地方并不难找,难只是难在如何叫开门。
“嗨,叔叔我是您资助的学生薇笙,中考结束后我考的不错,为了表达感谢,我想亲自过来谢谢您多年的帮助。”
这是薇笙准备好的说辞,但是当她站在门口拼命酝酿感情的时候。
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鬓角斑白的女士,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脸上的皱纹掩盖不住年轻时的较好面容,但是她毕竟已经很老了。
她穿着普通的家居针织衫,手上挎着菜篮似乎是要出去买中午要用的食材,看到正杵在门口的薇笙,竟然没有太多的惊讶。
薇笙刚想把说辞掏出来,却没有向到女人向着屋内望了一眼,道:“南笙博士正在里面,我想他会很高兴看到你来。”
这样说着,她便径直在薇笙身边走过,似乎对薇笙很熟悉的样子。
薇笙便带着疑问走了进去,试探着叫了声:“南笙博士,我是薇笙……”
她的声音骤然止住了,因为她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子已经出现在了走道的拐角,看到她时脸上满是惊讶。
在来之前,薇笙设想过的最糟糕的情况就是长腿叔叔其实是一个五十多岁大腹便便的好色老头,也幻想过,长腿叔叔真的是她身边的某一个人,年轻俊朗,温柔迷人。
但是她还是想过,长腿叔叔会是这个模样。
他一点都不老,看起来顶多不过三十出头,虽然同样是一个能做薇笙父亲的年纪,但是也正好是在一个男人最迷人的年纪。
是的,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他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算不上特别好看,但是绝对不难看。
薇笙在那一瞬间感觉心中急急地跳了一下,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瞬间抓住了薇笙的心。
那个不急回报帮助自己的长腿叔叔,她有过最好最轻盈的幻想,也有过最糟糕不堪的打算,但是在这一刻她才明白,不是最好或者最坏。
一见钟情的感觉是最适合。
长腿叔叔显然知道她的样子,看到她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其实我们本来就打算过几天叫你过来的,想不到你竟然自己来了。”
看到薇笙一脸疑惑的表情,他接着解释说:“你的新高中离这里很久,我就想索性你搬过来住好了,我打算让你以后也学物理,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先在家里客串一下我的助手……”
薇笙对他后面的话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她全身在轻微颤抖着,那是每一条肌肉都充盈着那种命为幸福的情感。
她想大声向着世界宣告自己就是那个最幸福的人,但是随即她看到了眼前疑惑看着她的长腿叔叔。
“我的东西还在孤儿院里。”薇笙不想让她看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害怕自己心中那小小的自私的想法会吓到他,所以她只能试探着发问:“是到开学再拿过来?还是越快越好?”
“搬过来吧,女孩子大了总不能一直住在那种地方。”长腿叔叔没有注意到她的小心思,没有太多考虑便开口道。
“对了。”长腿叔叔走到她的面前。
他接下来的话让薇笙从天堂跌到地狱,连思维都冻结了。
“我的太太年纪大了,我们不太可能有小孩了。”
“我们都很喜欢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想要正式收你为继女,希望你可以答应。”
(本章完)
------------
第一百九十章
三琼·史密斯
谁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
这个注定要争论不休的问题,随着琼·史密斯的出现,就像二十世纪的爱因斯坦,再也没有更多的争议。
在统一场理论和弦论上的巨大突破,特别是之后设计实验的成功,让她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随后,为了表彰她在微观领域的努力,化学标记,同位素确认上的研究,瑞典皇家科学院决定再授予她诺贝尔化学奖的桂冠。
之后,因为她成功分离了有效的细胞程序化凋亡基因以及转录RNA,从此挽救了成千上万癌症患者的生命,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又当之无愧地落在了她的头上。
作为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第一个在十年内三次在不同领域获奖的科学家,即使给予她再多的赞誉都不为过。
不过神奇的是,她竟然是一个中国人。
暂且不提她为什么会选择使用这样一个平凡的英文名来发表各项论文,单单这个中国人的身份,就为她招来了无尽的质疑和诋毁。
没有科学家愿意相信她这样一个相当年轻的后辈可以在十年内从无到有在三个不同领域取得如此跨越性的成果,即使说后面两项成果她更多是一个领导者。
比较普遍的质疑是她不过是中国政府制造的一个花瓶,将一个或者几个庞大科研组织的成果加在她的身上,以适应诺贝奖不授予群体的传统,为大规模的政府行为研究赢取国际上的荣誉。
她对其的回应是,不回应。
这位科学家成名之后并未深居简出,而是频繁地参加各项国际上的会议,用她无可挑剔的才学和素养,无声驳斥了所有的阴谋论。
原本她将会成为所有中国人新一代的全民偶像,因为她在求学时期从未出国深造,换言之是土生土长的国产天才,这在中国发展的关口,极大振奋了所有人的信心。
但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牛顿晚年沉迷于神学,寻找最初推动力的寄托最终科学上一事无成。爱因斯坦在统一场上殚精竭虑,但是最终也没有作出系统的理论。
这位本来应该和他们同样伟大的天才,却在赢得了无上的荣誉之后,转而开始投入一项虚无缥缈的理论研究中。
其名为时间旅行。
三琼·史密斯
谁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
这个注定要争论不休的问题,随着琼·史密斯的出现,就像二十世纪的爱因斯坦,再也没有更多的争议。
在统一场理论和弦论上的巨大突破,特别是之后设计实验的成功,让她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随后,为了表彰她在微观领域的努力,化学标记,同位素确认上的研究,瑞典皇家科学院决定再授予她诺贝尔化学奖的桂冠。
之后,因为她成功分离了有效的细胞程序化凋亡基因以及转录RNA,从此挽救了成千上万癌症患者的生命,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又当之无愧地落在了她的头上。
作为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