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造保存的好,听说戴维斯集团有自己的葡糖庄园也有自己的酿造工艺,回头有机会温先生请夏总喝酒,晚辈也跟着沾沾光。”
温先生笑起来,“那你可真是高看我了,在戴维斯那边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脸面,指望夏总请客,你还不如好好哄一下荣氏家族那个小丫头,就凭你的手段,你若是跟她开口她只要有肯定送你。”
江瑞轩笑笑,“回头有机会一定让她请客,荣氏家族也是几百年企业,如今后继无人也是悲哀。”
“怎么会后继无人?等你变成荣氏家族的女婿,不就是正儿八经的接班人了。”温先生笑笑,“敬你一杯,预祝你早日打成梦想,成为荣氏家族的接班人。”
“温先生这话严重了,我可没有那么远大的理想,荣氏家族怎么会看上我这种小人物,那小丫头是好哄,不还有个精明的老头子坐镇,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江瑞轩谦虚地说道。
“这话就太见外了,都是熟人没必要跟我客气,你的能力在我们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区区一个荣氏难不倒你,荣氏家族的掌门人就算在厉害,也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你对付他还不容易。”温先生吃了一块儿烤羊排,“这烤羊排的味道不错,这东西就要趁热吃,凉了总有一种膻味,要趁热啊。”
这是催着江瑞轩赶紧行动,当然还有另外一点儿。
江瑞轩不吃羊肉,这件事情鲜少有人知道,偏偏温先生就是知道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
所以,江瑞轩点了一盘小龙虾跟五分熟的牛排之后,温先生果断点了一份烤羊排,还有一只叫花鸡。
叫花鸡可是乞丐发明的,因为穷得没有锅碗瓢盆,便在河里将鸡收拾干净了,接着在河边挖点儿黄泥把整只鸡裹起来,然后挖个坑将鸡埋进去,用枯枝烤火,等黄泥完全干掉后敲开就露出里面的金灿灿的鸡。
因为是乞丐发明的,所以叫叫花鸡。
江瑞轩的资料显示,他小时候就是一个乞丐,整天过着饥不裹腹的生活。
“温先生慢慢吃,我无福消受。”江瑞轩拒绝了,然后问温先生,“温先生不来一只小龙虾尝尝?”
“不了,小时候有段时间借住在乡下亲戚家里,那时候家里都穷经常吃不饱,就跟着一群孩子去水田里住小龙虾煮着吃,那时候吃太多了吃伤了。”温先生笑着讲起了童年趣事,“中东那边应该吃不到,你多吃点儿。”
江瑞轩夹了一个小龙虾,直接将头扭下来了,“对,我小时候没吃过这东西,现在对这东西情有独钟,瞧它们活着的时候多了神奇,煮熟了还不是任人宰割。”
直接比喻温先生。
这些年他在理事会难遇对手,唯独这个温先生一直坏他的好事儿,表面上他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成功了,可那些事情都是经过温先生默许的。
换句话说,如果温先生不同意,他根本就动不了那些人。
他来这边已经谋划了许久,温先生之前也一直在外面,谁知道他前段时间突然就揽下了这边所有的事情,明面上是要处理理事会的烂摊子,可实际上到底是为了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只是温先生也不要小瞧了他,他谋划了这么多年的事情,绝不会因为温先生的插手而放弃,谁都阻止不了他复仇,他会让那些人全部从天堂跌进地狱。
温先生笑笑,“年轻人容易钻牛角尖,还是应该学着宽容一点儿好,做人留一线,往后好相见。”
“多谢温先生指教,江瑞轩谨记在心。”江瑞轩说着端起酒杯,“再敬温先生一杯,我干了温先生随意。”
不知道是不是心中带着怒意喝得太急了,江瑞轩居然呛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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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心如蛇蝎轻重不分
温先生优雅地切了一块五分熟的牛肉送进口中,“第一次吃五分熟的牛排,味道还不错!之前倒是我有偏见了,本能的以为五分熟的牛肉带着血水无法吃,现在看来还是应该多尝试一下才好!你慢点儿喝,没人跟你抢,一瓶不够,咱再要一瓶,好歹我是个前辈,第一次请你吃饭,总要让你尽兴。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
江瑞轩本来想喝完这杯酒就走,这下反而不好起身了。
一顿饭两个人,饭桌上暗潮涌动,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硬生生吃了两个小时,饭菜吃的不多,倒是喝了两瓶拉菲,江瑞轩隐约有了醉意,说话的时候眉眼间都透出了凌厉,只是到底他还有一丝理智,之后没再挑衅温先生。
虽然只是简单的过招,可他已经认识到跟温先生之间的差距,他想在温先生头上动土,注定是一场硬仗。
结账的时候,江瑞轩抢着结账,温先生笑着说道“你连请荣氏那个小丫头去ktv的钱都没有,哪能让你破费,下次,下次等你发了财,你不想请也得请。”
两人出了酒店,微风一吹酒劲儿开始上头,趁着等车的空儿,江瑞轩走到温先生面前问道“温先生,跟夏总是故交吗?”
温先生看着他笑了笑,“酒不醉人人自醉,你今天可有点儿贪杯。”
江瑞轩了然地点点头,“也是,肯定是我想多了,你就是想跟夏总有关系,姓易得也得同意,以他那个性子,谁动了他的东西都得拼命,更何况是他老婆。”
“你知道就好,这座城风平浪静,你好好欣赏就可以了。”温先生看着江瑞轩。
先礼后兵,这是他给江瑞轩最后的一个建议,如果他听不进去以后就只能狭路相见了。
“好,温先生的建议我记下了。”江瑞轩笑笑,送温先生上了车,一直笑着看他的车子彻底消失,他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倚老卖老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的助理从暗处走出来,“江少,都安排好了。”
江瑞轩点点头,一双眼睛透着冰冷的光,看着周围霓虹闪烁的城市,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这座城市真美,看看到处都是闪烁的霓虹,仿佛永远都没有黑夜。”
天空一道闪电划过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助理急忙去找伞,江瑞轩拒绝了,孤零零地走在大雨中,徒步走到了城市最中心的位置,围着这座城市最高的一栋大厦转了一圈又一圈。
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个贫民区!
时过境迁,短短二十年的时间,似乎所有的人都已经忘记了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最肮脏的地方!
助理远远地跟着江瑞轩后面也不敢上前打扰。
江瑞轩转了一圈最终在大厦后门的一颗参天梧桐树前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