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1 / 1)

月亮错觉 白埜 2 万汉字|65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115章

就这样,两个心神不宁的人,各怀心事的跟着人流走进了机舱。

大概是漫长的等待会让人困倦,飞机起飞后没多久,戚风遥便靠在云在野的身上睡了过去。一旁的云在野拿着手机下了会五子棋,也感觉到一阵困意袭来,没一会便也进入了梦乡。

“特别行动队”的一行人到达后,莫寻立刻根据云在野发来的信息联系到了已经在机场外面等候多时的小太阳。

直到入住酒店之后,一路上都处于兴奋状态的凌晨还是在深夜保持着高昂的兴致。

一旁已经昏昏欲睡的孟远很是纳闷,为什么这个学长看上去如此的激动不已,难道是自己老了吗?

站在酒店的阳台外,凌晨兴致勃勃的拿着手机拍照录像,然后不停的跟不同的人发着语音。

“你相信吗?我居然现在站在埃及的土地上诶!”

“我可以去看金字塔了!”

“好兴奋啊!你也很激动吧……”

就在孟远靠着床头快要入睡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将他从昏昏欲睡的状态里拉了出来。还没反应过来,凌晨便小跑着过去开了门。

打开门后,门外是同样一脸兴奋的小太阳以及他身后的两个大袋子。

小太阳打了个招呼后,把身后的两个袋子递了进来,解释到,“这个是你们明天的服装,都是根据你们的尺码量身定做的,应该不会有问题。行程安排我也放在袋子里了,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

告别凌晨和孟远之后,小太阳又分别去敲开了白琅、莫寻等人的房间,把明天的准备工作一一做好。

半个小时后,小太阳成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发了条信息给云在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

云在野和戚风遥到达酒店的时候,是北京时间凌晨两点,当地时间晚上八点。

当戚风遥去浴室洗漱的时候,云在野看了眼小太阳发来的信息,然后轻手轻脚的出门把明天要用的道具悄悄咪咪的搬来了自己的房间。

将明天的流程确认完之后,云在野将所有聊天记录都删除完毕,然后拿着睡衣走进浴室准备接替戚风遥的位置。

两人都洗漱完毕之后,云在野把刚刚小太阳送来的礼服拿给戚风遥。

“刚刚小太阳过来送衣服,说明天的仪式是从早上十点开始,地址会有司机带我们过去。”

戚风遥接过礼服看了看,将信将疑的开口道,“我们是伴郎?这衣服不会过于华丽有点喧宾夺主吗?”

幸好云在野早有准备,立刻接话道,“这还用得着你操心?人家是V magazine 的太子爷,要什么衣服没有?”

说服戚风遥之后,两人便被随之而来的困意击倒,没一会便相拥入睡。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的铃声叫醒了还有些迷糊的两人。看着戚风遥走进洗手间,云在野先是拿过手机确定特别行动队的队员都起床了之后,才慢慢悠悠的哼着歌走进洗手间洗漱。

九点一刻的时候,云在野带着戚风遥下楼坐上了小太阳安排好的轿车,一路抵达了此次计划的目的地。

看着周围大小不一的几座金字塔,戚风遥再次陷入了迷惑——原来外国人的审美,在结婚的时候好这口?

大概是两人过于优秀的容貌加之有些异常正式的服装,让周围来来往往的游客都想要驻足停留一会。

被很多人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戚风遥有些不太适应。他拉着云在野的那只手,微微有些用力。下一秒,云在野便立刻意识到戚风遥的问题,将人带去了一旁。

“时间还有些早,我们去旁边走一走。”

避开些许嘈杂的人群,戚风遥的状态才稍微放松了一些。

指着不远处的一座金字塔,戚风遥开口问道,“那座最多的就是胡夫金字塔是吗?”

“是啊,我们遥遥小朋友这么聪明呢?”

闻言,戚风遥撇了撇嘴,“拜托,这个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好不好!”

云在野没有接话,而是指向旁边一些的地方,“那两座叫什么知道吗?”

“孟考拉和什么?”戚风遥记不太清了,有些迷糊的云在野。

“旁边那座叫哈夫拉。”云在野将戚风遥往旁边带了带,避过几个遮挡物,“看到它前面的狮身人面像了吗?”

戚风遥点了点头,等待着云在野的下文。

“如果再走近一些,你就会看到那座狮身人面像前,有一块没有任何文字的墓碑。”

“墓碑?”戚风遥有些惊讶,“给法老的吗?为什么会有墓碑?”

“相传古埃及的历史上有一位帝王,他很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可是后来他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他的一位同性大臣。这件事不知道怎么传到了这位帝王的子民们的耳朵里,他们一致认为是这位大臣会什么不为人知的巫术迷惑了国王,所以召集了几乎全城的百姓前来声讨这位大臣。”

“后来呢?”

“后来这位国王一心想要保护自己的爱人,不惜与自己的子民为敌。而这位大臣不忍心看到自己的爱人因为自己被众人讨伐,便投身于尼罗河自杀了。”

其实死亡是必然的结局,但戚风遥还是有些疑惑,“既然那么相爱,为什么没有同生共死?”

“因为古埃及的人信奉一个传说,两个相爱的人可以共享他们的幸福和好运。于是那个大臣便选择自杀,希望把自己余生的所有幸福和好运,都延续到自己的爱人身上,护他一世周全。”

“那……那个国王还有三妻四妾吗?”

“没有了,那是他此生唯一的爱人。自他离开后,再没有过任何一个人能以爱人的身份出现在国王的身边。”

戚风遥没再开口,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块毫不引人注目的无字墓碑。

就在这时,他没注意到身后已经铺好了一条长长的红毯,红毯的尽头是一个玫瑰花的拱门。周围站满了穿着礼服的好友,准备着送上自己最真挚的祝福。

看着面前微微有些出神的戚风遥,云在野从口袋里拿出早已预备好的戒指,单膝下跪跪在戚风遥面前,一旁早已在等候的小太阳赶忙送上一捧玫瑰。

“风遥,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在我高中的一次历史课上。那时我一直不明白,身为一国之主为什么会因为自己的一位宠臣而背弃他的所有子民。但是后来遇到你,了解你,爱上你,那一刻我突然就释怀了。我想……如果那位国王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为了我的爱人而背弃我的所有子民。风遥,你就是我的爱人。”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表白,戚风遥一时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就站在红毯的一端,满眼感动的看着面前信誓旦旦说爱他的那个人。

直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呼声越来越大 ,戚风遥才如梦初醒般接过云在野手中的花束,看着云在野满脸笑意的将那枚戒指套上自己的无名指。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长长的红毯上已经铺满了玫瑰花瓣,远处站在拱门下的白琅和牧冉,好像手里拿着什么等在那里。

云在野起身微微弯腰,将一只手放在戚风遥的面前,手心向上,满目热忱。

“戚风遥先生,请问您愿意与云在野携手前行,共度余生吗?”

戚风遥点点头,泛红的眼眶让他几乎说不出话。

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这对爱侣的身上,从眉间发端到礼服边上的丝丝金线都被镀上了一层幸福的颜色。铺满花瓣的红毯上,眉眼如画的一对爱侣牵手走向尽头的拱门。

等在那里的白琅和牧冉手上,分别拿着一本云在野自己设计勾画打印的结婚证。从内容到材质,几乎与普通的结婚证别无二致。

直到站在拱门下,戚风遥还有些迷迷糊糊。太突然了,当他还沉浸在要给一个陌生人当伴郎的角色设定中时,自己突然摇身一变变为了这场婚礼的主角。

其实早该意识到的不是吗?

从突然决定的旅行到匆忙解释的婚礼,从莫名其妙的电话到身上这套看上去便华贵异常的礼服,并且两人的袖口上还贴心的绣上了彼此名字的缩写。

好一会,戚风遥才缓过神来。

看着周围欢呼起哄的人群,又看看面前满眼坚定望向自己的云在野,戚风遥突然记起不久之前自己偶尔看到过的一首诗——

我是人间的万物枯荣

众人的爱恨嗔痴

天下独绝的月色

北极的星辰

凛冬纷纷扬扬的大雪

海底翻腾的岩浆

漠北恣意生长的蓬草

晨昏的界限

昼夜的起点

宇宙的星移斗转

我是你的爱人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在无数游人的见证之下,戚风遥缓缓前倾将双臂环上了云在野的脖颈,双唇有些颤抖的抵上云在野柔软的唇瓣。

云在野,你听到了吗?

我是你的爱人,你至死不渝、此生仅有的爱人。

——全文完——

☆、say something to you(1)

昨晚睡觉前和朋友聊天,我告诉她我的第一本小说算是暂时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句号。她问我还有没有准备第二本,我说有。不仅有第二本,并且第二本里面还有她的影子。

她问我为什么会有她,女生在里面是不是就是个炮灰配角,我说不会,因为下一本不是耽美而是言情。

她有些疑惑,问我为什么?

其实这是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下一本题材。

首先说说我动笔的原因吧。

《月亮错觉》之所以能够诞生,最直接的因素是这次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的疫情。我没有办法回到学校,所幸大学的课程也不太紧张,便借着这宝贵的机会开始把自己构思了很久的故事写下来。

之所以是这个题材,大概与我本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我是一个无能的理想主义者。

我常常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救世主一样的人物,去拯救这个世界上一切我看得到的痛苦。我希望我能有很大的力量和很强的影响力,去改变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些偏见,以及为此而痛苦不已到群体。

同性恋,便是其中之一。

1973年,同性恋从DSM的病例中被删除,这意味着这一小众人群被官方权威认可。他们不是病人,他们只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群体。

当我在课堂上听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一直在想,1973的那一年,是不是每位同性恋者都欣喜雀跃,因为他们被认可、被接受。

可后来我发现,并不是。不只是1973,乃至现在,他们仍然没有。

这也是我接下来的第二本小说改变题材的原因,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方式去保护或者为他们辩解。

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觉得自己哪怕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支持者,也至少会尊重他们。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有足够的研究证据可以表明,同性恋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一百个人中,就有4到5个人是同性恋。可是我们看看自己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现在交往过多少个人,遇到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呢?

很少,非常非常少,几乎没有。

这是为什么?研究结果出错了吗?

不是的,遇不到不代表没有。更大的可能性时,他们在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以求得大多数人口中的“正常”。

再来看,我们所知道的同性恋,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或者说,被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和尊重的同性恋,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是一代文豪,是千古一帝,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是事业有成的精英……为什么是他们?

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接受同性恋,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事情,即便如此,现在社会上也有相当大数量的人在用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群里。

也正因为此,同性恋者必须努力,他们忍受着别人的目光,必须证明自己,所以他们看起来,会更加的出类拔萃。因为环境被迫他们不得已。压力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或许生存的困难让他们变得更加优秀。

只有足够足够优秀且强大的人,才有勇气敢于向这个世界的偏见反抗,才有可能得到包容和尊重。

所以我想问问一些貌似在支持同性恋群体的人,如果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一对同性恋伴侣,是一对外貌平平,衣着简陋,籍籍无名毫不出众的人,你还会以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吗?

思及至此,所以我改变了第二本的题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个人群的故事讲的更生动更真实。

我一直认为,好的作品是有作者的真情实感甚至亲身经历在里面的。只有这样的描写和情节,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体会到何为“感同身受”。

但是我不是这个人群,我周围也没有这样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人物太单薄,故事太贫瘠了。我可能写出来的只是我想当然认为的,只是我站在一个局外人所能体会到和意识到的。

但我想这其中应该还存在更多细微却又难以忽视的问题,我需要再去积累和了解,才能写出更真实的故事。

关于《月亮错觉》和改变题材的问题,暂时就说这么多。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评论我一定会看,错误或有冒犯的地方我会改正的。

☆、say something to you(2)

和上一章一样,这章也不是小说内容,还是闲聊。

这章是想和大家聊聊我的第二本故事。

这是一本校园言情,比较有特色的是,它会是一个人物形象特别多元化的小说,并且人物构建会比《月亮错觉》更加丰满一些。

写这本小说的初衷,其实也有一部分也是来源于我自己。在《月亮错觉》接近完结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构思好了两组小说大纲,都是耽美的。但后来决定落笔的时候,却换成了《还是太喜欢那个他了》。

因为我本身的专业,所以我会很重视在心理学中被定义为特殊人群的一些小众群体。

第二本文的主角,就是另一个小众群体——性单恋者。

具体的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主要想说的是,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原型存在的。

他们没有多出众,只是平平凡凡的生活在你我周围的某个人。我希望在看《还是》的时候,可以带给你们这样的观感——你看这个人,她的故事/性格/想法观念和我好像。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孤单一人的时候,总会有不被理解的时候,总会有渴望陪伴的时候……在那些所有让你觉得难熬的时间里,我希望《还是》这本文可以陪着你。

希望里面有一个与你相像或者被你喜欢的人物,可以在你所有不快乐的时间里陪着你,帮你解决一些问题,给出一些意见。

哪怕做不到那些,但至少可以感到你的难过悲伤,然后安静的与你共同分担,把你的不快乐分走一半。

再者,《还是》的诞生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纪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遇到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情。所以一些以前觉得自己会念念不忘的事情,其实早就在那段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会在午夜惊醒,那一定是因为我又在做梦,梦里能到了一个许久未曾谋面的人。

有一句话说,当你梦到一个许久未见的人,那么他/她大概是在遗忘你了。

我太害怕被人忘记了,因为那比死亡更可怕,它会抹去一切你曾经存在下意义。

所以我想要动笔,把那些我曾经经历过和憧憬过的美好,都一一记录下来。

想想看,为你曾经喜欢过的少年,和你的至交好友去写一本书,这不失为一件浪漫的事情。

当他们一一出现在你的笔下时,你就不会再日夜担忧,不会再害怕遗忘。因为有更长久的文字,替你记得他们。

还会有同宇宙一样漫长的时光,在你以后离开的日子里,替你去爱着他们。

别害怕死亡和分离,那都不是你人生的终点。

愿你在人生的漫漫长河里,能够遇到一个一直把你记在心上的人,他/她一定很爱你。

ps:后面开始更新番外啦~

☆、番外1

叶子轩最近很郁闷,郁闷到嘴角处硬生生被急上火了。

到也没什么大事,主要就是莫大老板太难追了,其次就是白琅和云在野两个小王八蛋每天在他旁边秀恩爱。

“喂,冉冉~下午有没有空啊……那我去接你,我们去看电影吧!”

“风遥啊~东三环新开了一家火锅,下午要过去嘛?”

就连一旁的凌晨,都和自己的小伙伴打起了电话——

“喂,今天出去骑行吗?好好好那我去擦一下车!!!”

看看,听听,这都是群什么人?这说的都是人话?

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主要这挨千刀的白琅收拾的人模狗样准备出门时,还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

“子轩,别放弃啊!赶紧去找你的梦中女神!!!”

梦你妹的女神!老子梦里都没见过她呜呜呜,我实在好惨一男的!

所幸,云在野还存有了一丝良知,抬手挡了挡,将嘴贱的白琅赶出门去。

转回身,云在野一边换着衣服一边开口问叶子轩,“不过你俩到底怎么回事了啊?”

“害,别提了!”叶子轩摆了摆手,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一头砸向了桌面,发出一声闷响。

“在你和你家那位的婚礼上,我寻思着趁热打铁,在那么美好的氛围中表白应该成功的几率大一点。结果……当我在仪式结束之后去敲她的门时,硬生生被她按着头赶了出来……”

闻言,云在野正在系纽扣的手顿了一下,带着满脸疑惑看向叶子轩,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主要吧……我去的时候看她房间门没关,就直接进去了,结果她……她在换衣服……”

“咳咳,咳,咳咳咳……”

一旁整理衣服的云在野差点手一滑用领带勒死自己。好一会,云在野才把呼吸平缓下来,默默抬头看了一眼一旁满脸坦然的叶子轩。

“叶子轩我告诉你,我要是莫寻我答应了你才真是有鬼了!!!”

系好领带,云在野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叶子轩那种人,让他自生自灭吧!

半个小时后,凌晨也推着他心爱的小车车出了门,宿舍里只剩下叶子轩一个孤家寡人。

当叶子轩抱着手机快要玩到吐的时候,他终于下决心准备再接再厉。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搞不定一个酒吧老板?

一个多小时,叶子轩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看你看,自己稍微捯饬一下,拉出去还是非常有排面的!

回过身,叶子轩从阳台进来打电话给莫寻,准备约她出来共用午餐。

“喂?哪位?”

今天早上六点才关门回家的莫寻,在睡了不到五个小时的时候,被一通倒霉的电话吵醒,现在她的心情非常不好。

“啊莫寻,是我,叶子轩。”

一听这个名字,莫寻本来就忍了又忍的起床气再次被折腾起来。

“有屁快放!”

“……中午有时间吗,我们一起……”

“没时间,没事我挂了,再见!”

还没等叶子轩反应过来,电话那头便只传来了一串忙音。

看了看手中被挂断的电话,叶子轩顿感一阵悲戚,扯下刚刚别好的胸针狠狠的摔在桌面上,刚刚梳好的头发也被抓成乱糟糟的一团。

果然,还是以失败告终。

看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非常重要了,如果自己先打电话再选择要不要捯饬自己,那么……至少自己不至于站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个小时。

经历了漫长的痛苦和恢复后,叶子轩勉强打起精神,将头发梳回了不久前的一丝不苟。

既然都已经收拾好了,那么不出一趟门也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再怎么着也该去趟食堂,让食堂的热心大妈将自己赞美一番!

思及至此,叶子轩立马又觉得生活有了奔头。正准备出门时,叶子轩接到了云在野的电话。

“子轩,这会有时间吗?”

“有,你说怎么了?”

“我书架上有个文件夹,里面是我帮风遥找的资料,忘带了,你帮我送校门口行吗?”

“黑色的这个?”叶子轩一边走到云在野的书桌前翻找着,一边聪书架上扯出一个文件夹来。

“不是,是蓝色的……”

“哦哦好。”叶子轩又看了一遍,翻出来另一本,“明清小说研究?”

“对对对,就那个。”

“行,待会见。”

挂断电话后,叶子轩拿起手边的文件夹准备出门。走到门边,他顿了一下又回过身来——得把云在野的桌面整理干净,不然那个人回来又要号召大家大扫除!

就在把不久前被自己误拿出来的那个黑色的文件夹往书架上放的时候,叶子轩眼眸一垂瞥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莫寻。

那是云在野实习期间的案例,同为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叶子轩自然明白最基础的咨询伦理规范。但是……因为是莫寻,所以他太想去看看了。

十分钟后,欢快的手机铃声在空荡的宿舍里骤然响起,将有些出神的叶子轩拉回了现实。

“子轩,你过来了吗?我已经在校门口……”

“噢噢噢……”叶子轩像是如梦初醒一般,赶忙答应着把文件夹放回原位,“马上马上,我换了件衣服!”

没几分钟,云在野便看到了气喘吁吁向他们跑来的叶子轩。

接过文件夹,云在野将叶子轩上下打量了一番,扬了扬下巴开口道,“我出门前你不就是这身打扮?”

“呃,那个……我……”

看着神色怎么看都不太自然的叶子轩,云在野试探性的问道,“有事?”

叶子轩没开口,点了点头。

没再思索,云在野直接开口,“莫寻?”

叶子轩还是没有开口,仍旧点了点头。

略微思考了一下,云在野转头看向了戚风遥。

从眼神中确定了戚风遥的想法后,云在野拍了拍叶子轩的肩膀,“走吧,一起去吃饭。关于莫寻……风遥比我更了解一些。”

半小时后,叶子轩以“电灯泡”的人设与云在野和戚风遥走进了火锅店。

正值饭点,火锅店里人声鼎沸。三人选择了一个稍微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耳边令人头大的喧哗声才稍稍平息了一些。

点好菜后,云在野把一杯茶水放在叶子轩面前,直接开门见山道,“先说说吧,关于莫寻你了解多少?”

叶子轩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一下,显然他没有料到云在野会问自己这个问题。

如果云在野问他有多喜欢莫寻,那他还可以掰着手指说出个一二三来,可是……了解?

他好像真的不太了解。

思考了一会,叶子轩露出一个稍显局促的笑容,“我对她的了解啊……女的,比我大三岁,同校学姐,酒吧老板……酒量好?”

听着叶子轩的回答,云在野内心再次受到一万点暴击,抬眼看向一旁的戚风遥,无声的炫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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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当年为了追你是不是费了不少心思?

戚风遥成功接收到云在野的意思,却不太认可的皱了皱眉——

胡扯!明明是我先追你的!别忘了四年!

最后的结果以云在野认输为结尾,两人重新投入到帮助叶子轩的人生大业中……

从火锅店出来时,云在野和戚风遥默契的冲单身狗挥了挥手,转身向戚风遥家小区的方向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个神情恍惚的叶子轩脚步飘忽的走向南川大学。

从戚风遥的口中,他所听到的仿佛是另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在他眼中,莫寻是那种“百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女子;是那种拿着一杯鸡尾酒晃一晃,然后一饮而尽,看着你说‘我从来没爱过你’的女生;是那种不受拘束不顾世俗的洒脱女子……

总之,她不该深情至此。

只要她是除了“一往情深”以外的任何一类女生,叶子轩都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用千方百计把她追到手。但恰恰他最不会的,就是这种女生。

沉湎过去,不谈未来。以前的旧爱足以让她凭借那一腔深情度过余生,她根本不需要什么新欢,她不需要走出过去,也不想走出过去。

回到宿舍的那个晚上,叶子轩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一直到接近两点左右,叶子轩才努力说服自己。

他打开和莫寻的聊天界面,删删减减了好半天才发出一段话——

“对不起,之前是我太过唐突,打扰到你了。”

就在叶子轩以为自己不会得到回应的时候,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莫寻的信息很快回了过来——

“知道了我的过去后,你还有没有自信能给我一个未来?”

将这句话翻来覆去读了十几遍,当叶子轩确定这其中没有其他意味时,他抱着手机躺在床上,冲着天花板露出一个傻傻的笑来。

“我有自信,我能给你一个未来。”

☆、番外2

孟远最近很郁闷,不是作为调侃的郁闷,而是真心实意的郁闷,郁闷到在这个炎热的夏季他已经瘦了十斤。

说来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和戚风遥不一样,他没想过考研,早在大一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好要在本科毕业之后抓紧就业了。

其实他不怕学习,毕竟自己当年也是考自己的努力坐到了戚风遥的同桌,还努力的和他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他的家庭环境让他想更早更快的成长起来,想早点接过支撑家庭的这个重担。

孟远一直觉得,在自己的朋友里,自己是最平凡的那一个。不怎么出众的外表,不够优越的家境,没有多么拿得出手的成绩,但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总之就是平淡,非常平淡。

上个月,他去面试了几个公司,不久后便接到了三个面试通过的电话,选来选去,他推掉了有出国深造机会的那两个公司,选择了那个看上去没什么远大前程但是福利很好的公司,最重要的是,那家公司离家很近。

也不是说他现实,只是当他在询问戚风遥的意见,以及在还未决定的第二天收到戚风遥和云在野一同送来的一套西服时,突然就有了自己的想法。

他今年二十三岁,还很年轻,还有很长的人生和很多未知的可能。

但是,父母没有那么长的时间。

他的家庭,可以允许他放手去追梦,可以让他远走高飞去追求远大前程。可是孟远自己不行,他不能允许自己这样做,他过不了心里这一坎。

所以他在大学毕业后,迅速让自己适应了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他学会了“现实”。所以在三条路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无疑选择了薪资最高,福利最好,离家最近的那条路。

但同时,他放弃的是深造的机会,升迁的机会,见识另一番天地的机会。

“你以后会后悔吗?”

这是在他正式开始上班前,与朋友们的聚会上,一直没怎么开口的云在野问他的唯一一句话。

他以后会后悔吗?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他好像没有开口,只是摇了摇头。

是的,他不知道。

谁会知道很久以后的答案呢?没有人会知道的。

或许很久以后自己会后悔吧……但是那又怎样呢?那时候可能这个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或许可以有新的机会做出新的选择。

但至少,他现在不会后悔,他在以后前去祭祀的时候,不会因为错过了父母太多的时光而后悔,这就足够了。

将衣服换好,孟远出门搭车准备回家。

自从戚风遥上了那个名叫云在野的贼船,他那个昔日等等好友仿佛失踪了一般,几乎不会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如果不是他主动联系戚风遥,他都要怀疑戚风遥是不是已经忘了还有自己这个人的存在。

昨天是周五,他还想着要不要今天约戚风遥出来吃个饭。实在不行他就妥协一下,让戚风遥把云在野也带上……

结果呢?

电话接了没两分钟,自己就被戚风遥直接拒绝了,压根没给自己一个妥协的机会。

“明天?明天我已经答应去看云爸爸云妈妈了!”

“那后天呢?”

“后天云在野要回学校,实验室有安排……”

“我没问云在野,我问你呢!”

“我当然是陪他一起去啊!”

“再见!”

挂断电话后,孟远默默地灌下一瓶和其正,努力的使自己心平气和下来。

过了一会,孟远又打电话给自己的几个舍友,然而得到的答复都是——

“明天要准备资料……”

“明天单位要出去团建……”

“我妈给我安排了相亲……”

行行行,好好好,全世界的人都很忙,只有他一个大闲人!

于是,这便有了他今天回家的安排,不然他还能去哪呢?

回到家的时候临近午饭时间,妈妈已经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开始忙碌,而爸爸在一旁被妈妈使唤来使唤去的打着下手。

孟远走进去把爸爸换了出来,自己开始在一旁边打下手边和妈妈聊天。

“怎么这周回来了?公司忙不忙啊?”

“不太忙,这周末也没什么安排。”

“你还年轻呢,正是有精神的年纪,不出去和朋友们玩玩,一天净和我们这老太婆老头子待一起……”

“哪儿,我那些个朋友一天天忙的要死,哪有时间和我一起东拉西扯的……”

“妈知道你为什么有事没事就往家跑……是我们两个拖你的后腿了,要不你肯定有更好的发展……我们两真是……”

“好啦妈,说这干嘛,这都我乐意的!”

把一个包好的饺子放到案板上后,孟远突然抬起头,“妈,你怎么不催我找对象?”

一旁正在捏饺子皮的妈妈满脸疑惑,“我干嘛催你哦?”

“我同学都被催着去相亲了,您和我爸这怎么一点都不急呢?”

“怎么不急啊!”突然,身后传来孟爸爸的声音,“我和你妈这把年纪了能不急吗?可是你妈妈就一直劝我,现在想来你妈说的也没错。”

“爱情是水到渠成,是怦然心动的呀!就像我当年遇到你爸爸,就在豆浆摊旁边看了他一眼,我就觉得以后我肯定要和这人过一辈子,不管条件怎么样我都认了。我觉得这种死心塌地的才是爱情啊,要你自己去遇到的,不是别人强拉过来一个给你的。你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这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

孟远一边包着饺子,一边听着爸爸妈妈在旁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他们年轻时候的事情。

一直以来,爸爸妈妈说的话好像都没错。

坐在饭桌上,孟远一边大口吃着饺子,一边被烫的直跳脚。

吃过饭,一家人坐在沙发上吹着电风扇,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突然,孟远将手里的杯子放到桌面上,转过身一脸严肃的看着父母,“爸妈,有个事跟你们说一下。”

“我有个喜欢了挺久的姑娘……”

“那好事呀!啥时候领回家来看看?”

“还……还没表白。”

孟爸爸愣了一下,没想明白为啥喜欢了还不说。下一秒,孟爸爸便被妻子白了一眼。

“怎么了啊?是不是姑娘家条件挺好,我们家……”

“不是不是!”孟远赶忙摆手,“跟那没关系啊妈,您别瞎想。”

“那怎么回事啊?”

“那是我社团主任的妹妹……”

“哦,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吧?”

话音刚落,孟爸爸又被自己妻子白了一眼。

“就你嘴快会说话是不是?”

这事吧,说起来倒也没有那么复杂。毕竟自己的人际圈子就在那摆着,自己的专业注定了自己见不到几个女生。

所以只能从朋友这里拓展,而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戚风遥。但是自从有了云在野,这个人几乎每次都要插足他两的兄弟聚会,并且还想方设法的把奶茶店三人聚会扩展到火锅店多人聚会。

至此,孟远的交际圈被迫扩大,里面陆陆续续被塞进来了叶子轩、凌晨、白琅、牧冉、莫寻……以及偶尔会到场的叶子岚。

讲真的,在他大三之前,他绝对没动过那歪心思,毕竟饭桌上还有自己的主任在旁边坐着。

但问题出就出在了大三那年的校庆晚会上,因为牧冉已经毕业离开了,所以播音部的台柱子便换成了叶子岚。

那是孟远看过的最认真的一场晚会,虽然一个节目都没记住,但是那晚叶子岚换的四套礼服他都能画出来个八九不离十。

回宿舍他想了好久,谁也没敢说。毕竟在他不那么开放的感情观念里,比起怦然心动他还是更信任日久生情一些。

就这样耗过了一年,两人都毕业了,叶子岚没什么反应,自己也没表白。本来想着这事就这么过了,谁料到在见不了面的日子里,他的思念反而越发猖狂,简直算得上是铺天盖地。

加之周围还总有那么一个不分白天黑夜不分时间场合无时无刻随时随地都在秀恩爱的朋友,他那颗沉寂了二十多年的春心终于萌动的一发不可收拾。

“儿子,你真特喜欢那姑娘吗?你了解她不?”

得到孟远肯定的回答后,孟妈妈一拍大腿,又一拍孟爸爸的大腿,“那就去啊,去表白呗!”

“她不接受怎么办?”

“那不接受就算了呗,反正你表白了。那人家万一会接受结果你没表白呢?那多亏啊是不!”

“你妈妈说的对!儿子,爸支持你,冲!”

☆、番外3

叶子岚是室内设计的学生,毕业后应聘到了一家室内设计公司,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明天就是实习期结束的时间,是走是留,是有个相对稳定的工作还是继续到处投递简历,是能够勉强安稳度日养活自己还是灰溜溜回家靠父母养老……这些在明天都会见分晓。

凌晨一点,叶子岚抻了抻有些发酸的胳膊,将准备好的几版设计稿存进U盘,起身关了电脑向洗手间走去。

第二天的会议上,叶子岚穿着一套小西服走了进来,既职业又不会显得太死板。

身后是简洁却又不失档次的PPT演示,身前是一众客户、专业人士以及人事资源部门的领导。

虽然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但不得不说当年在学校的主持、演讲的一些场合上历练过,叶子岚在此时此刻这样的场面上,丝毫不显得局促紧张。

会议结束后,人事资源的领导当即表示叶子岚的实习期就此结束,可以正式在公司入职。除此以外,几位客户也对叶子岚提出的几个方案大为赞赏,与他们所提出的要求可以说是完全相符,并且最终展示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想。

当偌大的会议室只剩下叶子岚一个人时,她才稍稍缓过神来,将口袋里震动了好几次的手机摸出来——是哥哥的电话。

“哥,打电话怎么了?”

“刚刚在干嘛?怎么不接电话?”

“今天实习期最后一天,有个演示报告。”

“啊啊啊这样,发挥的怎么样?”

“还可以吧,我已经可以正式入职了……”

“看看看我妹妹多棒!那刚好今晚吃个饭庆祝一下,地址等会发你啊!”

挂断电话后,叶子岚去领导办公室签了合同后又交流了一下工作事项。结束后,领导表示她今天可以先回家了,明天正常来公司报道就行。

回到家,叶子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职业的妆容,一丝不苟的发型,格式化的笑容……她不过离开学校不到半年的时间,却变得连她自己都不太认识自己了。

但是,她不排斥这样的变化。相反,她很期待之后的每一次变化。

这就像是蚕蛹破茧成蝶的过程,每一下细微的变化,都值得令人生出更多期待。因为这样的变化不会出现令人厌恶的未来,而是会让人对未来满怀期待,想在青春时好好与这世界搏一搏。

就在这时,手机传来了一声提示音,是叶子轩的短信——

“今晚是老朋友聚会,打扮漂亮点。”

叶子岚笑了笑,回复了个“好”之后,便拿着睡衣走进了浴室。

有那么一些人,不用说是谁,就已经可以了然于心。老朋友无非是电台的师姐牧冉还有她的男朋友,无非是那个腼腆内向不怎么说话的凌晨,无非是酒吧那位好像被自己的哥喜欢着的莫寻,还有那个曾经被自己仓惶喜欢过的云在野,以及被他喜欢着的戚风遥。

其实现在想来是有些遗憾的,毕竟当初还不太清楚自己的心意,慌慌张张的就表了白,随后就被另一位当事人认真的拒绝了。

虽然云在野态度很认真,可……总归是拒绝了呀。

不过更多的应该还是祝福吧!毕竟他有他真正喜欢的人,而那个人也刚刚好喜欢着他……这在叶子岚的认知里,已经是一件很难得很幸运的事情了。

稍微休息了一会后,叶子岚照着哥哥发来的信息到达了目的地——不是人声鼎沸的火锅店,也不是街边叫喊的烧烤摊,而是一家看上去就档次不低的酒店。

终究……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

十公分的鞋跟将女孩的双脚抬离满是尘埃的地面,酒红色的绸缎面料包裹着一具风情万种的身躯,手中拿着的手包低调又不失档次,挽在脑后的发髻将曾经的青涩年华通通遮盖。

这是已经二十三岁,正式步入社会的叶子岚。

推开包间的门,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一一打过招呼后,叶子岚坐在了哥哥身边的位置上,另一旁是几把空着的椅子。

抬眼看了一圈,云在野和戚风遥还没有来,应该就剩他们了。可是这椅子……

“哥。”叶子岚戳了戳叶子轩的胳膊,压着声音小声问道,“怎么是三把椅子?除了云在野他们还有谁?”

“还有……”

“不好意思来晚了,大家久等了。”

还没等到叶子轩的回答,身后就传来了云在野熟悉的声音。转过身,一同前来的还有戚风遥和……和一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男生。

好像以前见过几次,但是又记不起来是谁,好像是谁的朋友吗?叫什么来着?

“孟远,你就坐这边吧。”

正想着,那个有些眼熟的男生便落座在自己旁边的位置上。

孟远?

孟远!

叶子岚愣了一下,又微微侧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男生……这是孟远?

女大有没有十八变不知道,但是男大真的有十八变!

叶子岚想起来了,但是完全对不上号。在她的记忆里,与“孟远”这个名字所对应的,是一张不怎么出众的面孔,一头平平无奇的寸发,经常穿着的就是T恤加牛仔裤的经典搭配,脚下是几双除了颜色看上去没什么差别的运动鞋。

可如今,坐在她身边的男生,看上去特意做过的发型,一套偏日系的休闲西服,白净的脸上还架着一副细边的金丝镜框。整个人看上去成熟稳重,却又不显得刻板老气。

他身上,有自己喜欢的样子。

饭局进行了将近一半,整个饭桌上的气氛都很好。已经事业有成的人,还在攻读硕博的人,刚刚步入社会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轨迹和故事。

这一边,叶子岚正撑着下巴津津有味的听着孟远给自己将他毕业之后的故事。突然,一直急促的铃声打破了现有的局面……

孟远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转身微微低头对叶子岚说,“不好意思,我出去接个电话。”

说罢,便拿着手机快步走了出去。

这么着急,还要去外面接,是不是……是他喜欢的人打来的电话啊?

想到这,叶子岚微微有些失落,筷子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虐待着盘子里的熏鱼。

没一会,孟远回来了。像是都没有关注到一般,每个人还像之前一样聊天喝酒,放声大笑。

回到座位上,两人又接着前面的话题聊了一会。突然间,孟远顿了一下,转身问道,“叶小姐这么优秀,在南川那样人才济济的学校里也耀眼的让人难以忽视,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有了归属?”

反应了好一会,叶子岚才明白过来孟远在问什么。一时间,叶子岚立刻就红了脸。

“还……还没有。”

……

“没有遇到合适的?那不知道叶小姐中意什么样的呢?”

“这……这个也不好说,就看缘分吧!”

“那不知道叶小姐觉得,你我之间有没有这个缘分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桌子上其他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戚风遥出去一趟又捧着一束玫瑰回来,叶子轩已经默默起身挤在了云在野的椅子上。

接过戚风遥递过来的玫瑰,孟远单膝跪在一脸茫然的叶子岚面前。

“瞒着你喜欢了你很久,希望你能够原谅我这鲁莽又无礼的举动。我无数次的想要说服我自己,可后来我发现在你面前我和自己讲不了道理。我承认,我真的很喜欢你。如果你还没有中意的人,那么……你介不介意,试着和我在一起?”

看着还在持续走神的叶子岚,叶子轩恨铁不成钢的踢了踢叶子岚的椅子腿,“说话,人家等着呢!”

叶子岚这才回过神来,满眼惊喜的点了点头,张着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直到玫瑰花的气味扑面而来,自己被拥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时,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愿意,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周围是喧嚣不已的人群,偶尔能分辨出几声叶子轩夸张的笑声,更多的还是周围传来接连不断的掌声和祝福。

突然间,好像身上的礼服没有那么不舒服了,脚下的高跟鞋也没有那么磨脚了,周围的人好像褪去了生疏的华服,时间又退回到大学校园里那些挥霍在火锅店和烧烤摊的时候。

你看,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番外4(完结)

这天,戚风遥正坐在客厅里吹着空调,享受着一个难得清净的周末。没有课题报告,没有家务琐事,没有聚会就餐,也没有乱七八糟讨人厌的各路电话。

他可以一个人占据客厅的一方天地,找自己喜欢看的电影或者打会游戏,还可以顺手摸摸毛茸茸的米修,偶尔看到云在野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还能使唤大少爷帮自己端茶倒水什么的。

大概潇洒放松的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很快,当又一部电影落下帷幕响起片尾曲的时候,戚风遥抬头看了看电视墙上的挂钟,抬头冲着书房的方向喊道,“云少爷,下午咱们吃什么呀?”

没一会,书房的门从里面打开了,云在野拿着两支笔和几张纸走了出来。

“帮我个忙,帮好了带你去吃新开的那家番茄牛腩的火锅。”

一听火锅,戚风遥立马把怀里的米修丢在一边,“好,说话算数啊!”

两人坐回道沙发上,云在野把几张纸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先问一句,这房子的装修是叔叔当时安排的,还是你住进来之后才开始的?”

“哦,你说这房子啊!”戚风遥抓了抓头发,拿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都是我爸自己搞的,出事之后我才知道还有这个房子的……”

“这样啊……”云在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把一支笔塞进戚风遥手里,“那看来不能以这个为依据了,那劳烦我们遥遥小朋友再画一张吧!”

“画什么啊?”

“我这边和导师在进行一个实验,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个人对他希望自己所生活的环境进行描述或绘画,然后我们从中来分析这个人的内心世界。”

云在野一边信口开河的乱诌,一边拿起另一张纸放在自己面前,“我和你一起,看看我们俩有没有什么共同点?”

“好呀!”戚风遥对这个所谓的实验莫名有好感,拿着笔跃跃欲试,“没有彩笔吗?不要涂颜色的吗?”

“这个……”云在野愣了一下,赶忙开口,“这不是忘买了,你把颜色或者图案写在上面就行。”

一个小时后,云在野从戚风遥手中接过几张画纸,略略翻看了几下,点了点头,“不错不错,对实验很有用。走,带你去吃火锅!”

“好,冲呀!”

看着跑进卧室去换衣服的戚风遥,云在野拿着几张纸走进了书房——也算是心有灵犀了,至少喜欢的户型一样啊!

自从那天的火锅结束后,戚风遥就觉得云在野开始变得非常繁忙,经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晚上回来的也很晚,问起来就说在和导师做研究,忙的要死……

看着云在野越来越重的黑眼圈,戚风遥只能将自己准备好的旅行计划默默咽下。本来还有两周左右就是自己的生日了,戚风遥一直计划着两个人可以去三亚旅行,去骑海上摩托,去潜水,去吃海鲜……

但是看看目前的情况,这个旅行可能要被无限期的延后了。

看来另一半太过优秀,也不是一件好事啊……戚风遥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打开了一份自热小火锅。

时间越是临近戚风遥的生日,云在野越是忙的没有一点停下来的意思。终于,直到自己生日的前一天,云在野还是对于第二天的安排只字未提……看来,云少爷已经忙到忘了自己的生日了。

怀着这个忧伤又郁闷的念头,戚风遥抱着被子睡了过去。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十一点多——

躺在床上醒了醒神,戚风遥脚步飘忽的去了客厅,结果被坐在客厅里看书的云在野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

眼见着戚风遥清醒了不少,云在野放下书端着一杯温水走了过来,“醒了?”

“你你你……你怎么在这?”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神话,云在野毫不含蓄的笑了两声,“这不是我家吗?我在这很不正常?”

“不是,我是说你今天怎么没去学校?”

“今天不是你生日吗?”说着,云在野抬手拍了拍戚风遥的脑袋,“你不会把自己生日忘了吧?”

“去去去,把我发型搞乱了!”戚风遥拍走了云在野的手,接过杯子喝了几口,“我还以为你会忘记呢……”

“怎么可能,生日快乐啊遥遥小朋友!”一边说着,云在野一边将戚风遥推进了洗手间,“赶紧洗漱,等会带你去见见你的生日礼物。”

说罢,云少爷的便潇洒的走了出去,留下戚风遥一人拿着牙刷一头雾水的站在镜子面前。

待到戚风遥收拾好后,云在野已经打扮得体的等在了门口。

戚风遥一边系鞋带,一边抬头看着云在野,“不是我说,我的生日你穿这么正式,有必要?”

“有必要,你以为谁都像你?”

下楼后,戚风遥又作死的非要去骑他那辆不知道落了多少灰的大摩托,最后被云在野提着后衣领骂骂咧咧的拽上了车。

“安全带系上。”

“我就不!我要骑大摩托!谁稀罕你的车!”

“去去去,我看你是用衣服擦车还是用裤子擦车!”

“哼,你让我去我就去?我不去了!”

云在野坐在驾驶室看着戚风遥看了足足两分钟,终于认命的转身发动了汽车,带着还没有长大的遥遥小朋友去往目的地。

看着云在野七拐八拐的开进了一个小区,戚风遥的疑惑被逐渐放大,终于——

“云少爷,你不会要带我去养老院吧?”

“你想去?那我也没意见……”

就这样吵吵闹闹中,汽车停在了一栋独立的复式楼前,“走,下车。”

直到云在野打开房门,拉着戚风遥的手走进去的时候,戚风遥才反应过来,一脸震惊的站在原地看着云在野。

“你你你……你送我的礼物是一套房子?!”

“对啊,喜欢吗?”

喜欢吗?怎么会不喜欢呢?

进门的玄关旁,放了一排高低不一的储物柜和一个镂空铁网的衣架;往里走是宽敞的客厅,铺着浅灰色的地毯,还有自己喜欢的格子窗帘;阳台很宽敞,放了一对藤椅和一个茶桌,旁边还放了一架秋千椅。

客厅的对面是开放式的厨房,和以前那个房子里的很像,都是长条的餐台,小型的酒水吧,还有用来做不同种类餐饭的分区。

再往里面走些,是一段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旁还有一个房间,推门进去是浅蓝色的色调,看上去有些童趣,是云在野留给米修的房间。

转身上楼有对门而开的四个卧室,一个主卧和一个次卧,还有一间书房和一间客房。里面的每一处布置,都让戚风遥无可挑剔满是喜爱,因为——

这栋房子的所有布置和细节装饰,都和不久前戚风遥画在纸上的那栋房子一样。

就好像,自己的一个小心翼翼怀揣了很久却又不太可能实现的梦想,有人帮自己实现了一样……

“在野,你……”

“这是我这些年来自己攒的钱,除了我的奖学金、课题项目奖金还有工资,当然也少不了我爸妈偶尔给我的一点零花钱……不过总之就是我努力努力,想要送给你的很重要的一份礼物,希望你可以喜欢。”

“喜欢,我当然喜欢。”

你送的礼物,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气氛正好时,传来了一声门铃的响声。

“这是……”

“不是说搬新家要人多才能有人气,才能热热闹闹的吗?我就叫了朋友们过来,想陪你一起吃顿火锅……”

刚一打开门,戚风遥的怀里便被塞了一个巨大的蛋糕盒,孟远一手牵着叶子岚,一手拍了拍戚风遥的肩膀,“生日快乐啊哥们!”

还没来得及回话,莫寻便紧随其后将一瓶红酒塞进戚风遥空闲的另一只手里,“喏,姐姐我收藏的最贵的一瓶红酒了,今儿就送你了!”

后面又陆陆续续进来了白琅和牧冉,也带着自己精挑细选的礼物光顾了戚风遥和云在野的新家。

等锅端了上来,几人倒上莫寻带来的好酒共同举杯。

“诶,对了!”莫寻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从包里摸出一个大红包塞给戚风遥,“叶子轩前几天刚好去外地出差了,赶不回来,让我务必把他的心意带给你。”

“对对对,还有这个!”这被一提醒,白琅也记起来了什么,把另一个红包递了过去,“小幺部队上管得严,出不来,这是让我带你给的贺礼!”

外面明媚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射进来,在阳台和客厅撒下了一片阴影。屋内开了很足的冷气,但仍然阻止不了火锅的沸腾和气氛的升温……

酒过三巡,戚风遥又给每个人添上一杯,“敬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青春岁月,以及未来还要共同面对的风风雨雨……我一直很感激,命运让我遇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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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青春!”

“敬未来!”

“敬命运!”

“敬我们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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