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1)

唐朝工科生 鲨鱼禅师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而外的通透。

  然而他刚开始乐,突然就眼珠子鼓在那里,整个人像是被攥住了脖子的鸭子,比刚才的尉迟首富还要身体僵硬。

  “小王八蛋,你站那里作甚!”

  程咬金大吼一声,灞桥十八桥洞的中央栏杆上,站着一熊孩子,他穿着儒衫,迎着风,很萧索寂寥的样子。他脚下栏杆跟前,还站着二十来个熊孩子,一脸的兴奋、激动还有荣耀。

  更远的桥头上,二百来号熊孩子在那里跃跃欲试……

  虽然不知道要干什么,但程咬金觉得自个儿儿子肯定要玩幺蛾子!

  “三郎!算了吧,叔父马上要走了,算了吧――”

  一看老程在那里跟地狱咆哮似的狂吼,张德就知道要糟,赶紧给小程来点动力。

  “哥哥说的是什么话!”

  程处弼突然就眼神神圣起来,整个大唐立国战争中的英烈灵魂附体。

  他张开了口,他声音洪亮,他身姿鹤立鸡群金鸡**立地成佛……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歌,是好歌。词,也是好词。气氛,也是恰如其分。

  “嗷呜――”

  随行的家犬开始仰天长啸,接着灞桥三村十八里的野狗也跟着吼,那场面,柳树虽然没绿,程咬金的脸肯定是绿的。

  “俺听着不错,不错啊。”

  尉迟天王一脸戏谑,看着老程,他整个人都乐疯了。

  原本离别的愁绪应该分外伤感,然而前有尉迟天王,后有程家三郎,瞬间把张公谨内心的那点依依不舍给击碎。

  他现在就想赶紧离长安远远的,这鬼地方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十九章 这个腊月很火

  好好的灞桥折柳,好好的灞柳风雪,好好的十八桥洞送别,都伴随涛涛灞水之上的鬼哭狼嚎,把之前的伤感气氛,砸了个稀巴烂。

  张公谨叔叔赴任代州,格外的狼狈,连仪仗都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你给老子下来——”

  “父亲,我对世叔拳拳敬意,一首离歌,有何不妥?”

  “入娘的拳拳敬意,老夫马上让你知道拳拳到肉是什么滋味!”

  程知节须发倒张,这败家坑爹丢人儿子莫非是前世作孽才投胎过来的?

  “父亲,究竟是怎么了?灞桥送别乃是佳话,父亲为何处处阻拦?”

  程三郎是个好孩子,从内心上来说,他挺善良的。

  当然了,正如张德的判断,这货就是个一根筋。

  “老子打儿子,才是佳话——”

  暴怒的程知节抄着拳头,准备直接开干,结果尉迟天王一脸贱笑:“诶,卢国公光天化日殴打孩童,说出去有伤朝廷大臣颜面,还是算了,算了吧。”

  “你滚开!”

  尉迟天王嘿嘿一笑,铁塔的身躯让了开:“好好好,你打,你打好了。俺明天就跟陛下说说,就说你在弘慎赴任之时,大庭广众之下教训儿子。嘿嘿……”

  “老贼皮,老子打死你!”

  嘭!

  程咬金一拳砸尉迟恭脸上。

  “哈哈哈哈……”

  帕特里克·恭被一拳砸的眼冒金星,懵在原地好一会儿,程咬金爽的哈哈大笑。刚笑了两声,声音戛然而止。

  沙包一样大的拳头,轰在他肚子上,连早上的小米粥都差点吐出来。

  “快拉住他们两个——”

  刚改封曹国公的李勣一看这他娘的打出火起来了,赶紧让人隔开。一群卫士扑啦啦的跟苍蝇似的一拥而上,俩战场杀将,各有六七个壮汉拖拽,就这样俩老混蛋还在用脚互踹。

  “老贼皮,老夫饶不了你——”

  程知节青筋爆出吼道。

  “你这个瓦岗蟊贼,焉敢说俺——”

  不提瓦岗还好,一提瓦岗程咬金直接进入狂怒状态,肌肉贲张血管粗壮,那场面比健美大赛还要刺激。

  “入娘的老贼皮,老夫和你势不两立!”

  尉迟天王听了这话,反倒是不闹腾了,突然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不屑地看着程咬金。

  程知节也愣了一下,心说这老匹夫是怎么了?

  忽地,尉迟首富晃了晃身子:“都松开,俺不和这厮一般见识。”

  说罢,他突然眼睛一眯,极尽猥琐地冲灞桥栏杆上的程处弼喊道:“贤侄,唱的好啊,唱的让俺佩服,你张家叔叔已经明白了贤侄的心意——”

  “入娘的……”

  程知节当场跳脚,正待再骂,却见尉迟恭已经跨上一匹兔头马,哈哈一笑,策马扬鞭,卷起一片烟尘,直奔春明门去了。

  全程围观的张德表示,四大天王这么贱格的,估计往前五百年往后五百年,都找不到这样的了。

  怪不得这老货后来郁闷的宅家里十六年修仙,肯定是因为皇帝陛下被他贱伤了。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嗷呜——”

  歌声还在灞水之上飘荡,从春明大街出来的客商们都是眼珠子圆瞪。而从云梦泽来京城见一见市面的南方人,都是好奇而感慨:“京城的少年果然奔放而洒脱,如此不羁的少年,简直就像是春秋时候的风,太令人愉悦了。”

  “哎,兄台,不知这位灞桥之上迎风立雪一展歌喉的少年,是哪家的?在下见他气度不凡,着实令人羡慕。”

  久居长安的老乡们纷纷斜眼,然后看白痴一样看着刚来长安的乡党,然后一群人把不明真相的老乡拖角落里进行长安文化再教育。

  于是腊月的长安,平添了几分色彩,虽然没有羽扇纶巾的美周郎,但至少有羽扇纶巾的程三郎。

  尽管回家后长达半个月没消息,但平康坊依然有着他的传说。

  用张德的理解就是:哥早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依然流传哥的传说……

  平康坊内等级还是比较森严的,比如说像林妙儿崔莺莺这种级别的都知,那肯定是要唱大曲,显得有档次有文化。然后一二线的明星……哦不,内人,就得琢磨着找哪家才子写首诗,然后唱出来。

  正所谓好嗓子不如好曲子,这年头的歌词写手,买断费比一千多年后的互联网站强多了。

  正如一千多年后演话剧的瞧不上演电影的,演电影的瞧不上演电视剧的。大唐帝国特色的封建集权主义社会,一二线明星都是不唱诗余、杂曲、小曲、民谣的。

  只有那些没才子关心,没公子关照的三四线脱衣小明星,才会唱诗余,也就是唐诗宋词的那个词。

  文雅点叫诗余,瞧不起的直接就说长短句。

  基本上,搞文学的人自有自个儿的一套玩法,对张德来说,这特么完全不能理解。他估计,就是莱布尼茨和牛顿之间的互爆,为了微积分的荣耀。

  自程处弼在青云馆装了逼,都知崔莺莺还是很满意青云馆逼格唰唰唰往上蹿的。然而程三郎一嗓子吼出个《送别》,那糅杂关中和济州两种奇葩口音的唱腔,加上野狗呼吼的配乐,竟然是火遍长安。

  此刻别说三四线的宫人,就是一二线的内人乃至崔莺莺这个青云馆的都知,也在犹豫着是不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