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1 / 1)

女法医手记之破窗 刘真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半个多月前,不记得是几号了,我去找大董玩。大董这人性格怪得很,一向独来独往,不怎么搭理别人,在楚原只有我算是他的朋友。我才走到小白楼侧面,就听到大董安身的窝棚那边有动静。我在墙角后面看见一个人,又高又壮,抡起一个铁锤似的东西,拼命砸在大董头上,血像喷泉似的喷出来,大董哼了一声倒在地上,那声音又闷又瘆人,就像砸在我心尖上一样。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差点儿坐到地上,连滚带爬地跑了,还好没被那人听到。”

  沈恕说:“你努力回忆一下,杀死大董的人长什么样?”

  三驴子的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继续说:“那晚月亮很圆,正好照在凶手身上,可是他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脸。大董的个子不矮,他比大董还高半头,穿一件绿色的背心,结实得很,左边肩膀上有好大一片文身。他的后脑勺是秃的,四周有头发。”三驴子边说边蜷缩在椅子里,似乎害怕凶手突然从天而降钳住他的脖子。

  沈恕表情严峻,半晌没说话,像是在脑海里描绘案发时的场景,又像是在分析三驴子所陈述内容的真假。三驴子看上去有些耐不住这让人压抑的沉默,斜着眼珠偷偷地瞟沈恕的脸。

  沈恕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却不吸,只放在鼻子下面拼命地闻。沈恕是刑警队伍里少数不吸烟的人之一,但他思考问题时喜欢把烟放在鼻子下闻,他说烟草的味道有助于他理顺思路。

  沈恕见三驴子盯着他手里的香烟馋涎欲滴,就把烟放回烟盒,说:“你要过几年才到吸烟的年龄,不过我劝你以后也尽量别碰这东西,因为伤身体,又有依赖性,没有一点好处。大董遇害后,你回到现场去看过没有?”

  三驴子心有余悸地说:“一直没回去过,那地方太偏,我怕凶手记着我,杀我灭口。”

  沈恕不置可否,说:“大董遇害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有人想杀他、为什么杀他?”

  三驴子长吁了一口气,说:“那人杀大董是为了摘他的肝和肾!”

  沈恕的身子明显一震,问道:“你怎么知道?”

  三驴子说:“大董跟我讲的,说有人出钱买他的肝和肾,他没同意。”

  沈恕的眉毛轻轻扬了扬,追问道:“是什么人?长相?特征?”

  三驴子摇摇头:“大董没说,我也没问,卖器官这事在我们这伙人里不稀奇,不过倒没听说过有谁真的卖过。我们挨饿受冻的,要是身上少了零件,更活不了几年了。”

  沈恕又询问了几个细节问题,三驴子都不知情,而且看样子不像撒谎。沈恕了解三驴子的脾气秉性,他年纪虽小,却常年在底层江湖中摸爬滚打,锻炼得狡猾而世故,他不想说的事情追问下去也没有意义,逼急了还会信口胡说,警方也难辨真假。

  三驴子虽然伙同马三偷了钱,但数额不大,加之年纪又小,沈恕考虑后还是放他走了。虽明知起不到什么作用,还是用狠话敲打了他几句。三驴子这类人很让警方头疼,他无父无母、无家无业,眼里没有法律,心中没有道德约束,大罪不犯,小错不断,又不怕蹲监狱,走到哪里都是家。劝诫、警示、威慑对他都不起什么作用。只能任由他游离于社会的灰色地带,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

  5

  2014年11月1日。多云。

  楚原市小白楼。

  三驴子虽然自称亲眼目睹了大董遇害的过程,但他的供述是真是假、有多少水分,谁也不能保证。不过这至少是一条重要线索,或者可以由此解开多名流浪汉失踪之谜,沈恕决定到三驴子供述的犯罪现场勘查一圈。

  在落实犯罪之前,沈恕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只让我陪他同去。

  小白楼据说是解放前某政府官僚的私邸,至今已荒废了十来年,因涉及文物保护之争,并且那位官僚的后人现在也很强势,所以开发商虽然觊觎这块宝地,却不敢强拆,只好任由它荒着。

  小白楼后面有一条小河,河边荒草丛生,墙角处有一小片踩出来的空地,就是大董曾经栖身的所在。地上胡乱丢着几件肮脏得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被褥,以及一套露出棉絮的袄裤,有风吹过时能嗅到一阵阵酸腐的臭气。

  不见流浪汉大董的踪影,现场不像发生过打斗,四周墙上、地面上也见不到明显血迹。这是一个安静而荒凉的地方,风抚草丛,流水淙淙,让人无端生出些惶恐不安。

  沈恕走到卷成团的被褥前,揪住被角往后一拽,裹在被子里的东西都散落出来。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堆女人的胸罩和内裤,有二三十件,而且这些内衣显然不属于同一个女人,有紫色的蕾丝边新潮款,也有用土布缝的大花裤衩子。这个大董竟然是个恋物癖患者。

  沈恕戴上手套,忍着难闻的气味,逐件翻检那些内衣。我不好意思袖手旁观,只好在他身边蹲下来,强抑制着恶心,仔细查看染有层层污渍的被褥。

  翻看后,发现这些物品上都未见血迹。如果确如三驴子所说,大董是在这里被人用重物打击颅脑致死,那么凶手或许在作案时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或许大董不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

  这时距案发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多月,地面上的足迹已失去证物功能。而现场又没有尸体或凶器,我们只能寄望于发现血迹以证明这里确曾发生过凶杀案。

  可是环顾四周,白墙、黑土、荒草、河流,沉默而苍凉,并不见大片的血迹。而试图凭肉眼在这么大范围内搜寻到溅落在现场的微量血迹,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何况,即使幸运地发现暗红色的疑似斑点,我们也无法分辨它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或者仅是某种色素沉着。

  沈恕站在汩汩流淌的河水边发呆,眉头紧蹙,似乎一筹莫展。其实流浪汉大董失踪,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在意。在这世上无牵无挂的大董可能挪了窝,可能流浪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病倒在某个无人的角落,自生自灭。

  在我看来,沈恕无端来查证这起可能并不存在的案子有些庸人自扰,不过我还是不忍心看到他束手无策的样子,脱口道:“不然把局里警犬基地的血迹犬调来试试?”

  沈恕经我提醒,眼前一亮,说:“已经引进两个月了吧?还没经过实战,也不知道实际作用怎样,不妨牵来试试。”说这话时,他紧蹙的眉头展开了,似乎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血迹犬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