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大結局(1 / 1)

七零之穿成极品的傻闺女 猫猫要吃鱼 9962 汉字|8 英文 字 3个月前

第67章 大結局

  许向东去了北京读大学后,苗笙笙的生活费每个月都按时汇过去了。

  只是......

  看着炕头上琳琅满目的各色礼物,她苦恼的掰掰手指头, “许大哥跟我咋还这么见外呢。”

  不说这一世许向东对苗家照拂有加, 就冲他上辈子护原身一生, 她别说供养他读大学,连房子车子媳妇孩子都想给包办了哦。

  只是她这边每个月汇钱,他那边每个月都寄回来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有京城最时兴的连衣裙,稻香村新出的糕点, 国外进口的留声机......

  这得多少钱啊,许大哥一个穷学生。

  顾明远捡起一个发夹放在手里仔细端详,心不在焉的回道, “大哥不是说他找了份家教的工作, 收入不少嘛。”

  对于许向东的心思, 他当然清楚。男人嘛, 哪里能花女人的钱,即便这女人是妹妹。

  不过......

  再次看了眼许向东寄来的形形色色的小礼物, 他心里叹了口气,要继续努力啊。

  让媳妇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媳妇生来就是要享福的。

  对了,“笙笙,我跟你说......”顾明远低头, 开始脱外套。

  苗笙笙看他解扣子费劲, 上前帮他。

  “你俩在做什么?”正在这时, 白翠花同志突然推开门冲了进来, 怒瞪着顾明远, “我就知道你小子管不住自己, 奶奶个球的, 你之前咋答应我的?”

  说好了等她宝贝疙瘩满了20岁,两人才正式结婚。在这之前,臭小子答应他会谨守本分,绝不越雷池一步。

  好啊,这趁她不在家,就欺负上她闺女了。

  “娘......”苗笙笙哭笑不得。

  顾明远这时在未来媳妇的的帮助下,已经把厚重的外套脱了下来。他从里面蓝衬衫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色钱包,摆在二人跟前,满脸无辜的望着白翠花,“娘,我是要把这次去省城挣到的钱交给笙笙。”

  二人订婚后的第一时间,他已经把所有积蓄全部上交给媳妇保管,手里的是新挣来的。

  “谁是你娘,瞎叫唤什么。”白翠花知道是自己误会顾明远了,不过又哪里拉得下脸道歉嘛。

  她撇撇嘴,利落的抢走了顾明远手里的钱包,转身离开了闺女的小隔间。

  苗笙笙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娘行云流水的动作,扭头和顾明远无奈的笑笑。

  白翠花揣着抢来的钱包立马回了夫妻俩住的东边卧室,苗富贵正在炕边抱着烟袋锅子吞云吐雾。

  省城来的烟叶味儿就是好啊。

  白翠花一把抢过丈夫的烟锅,冷哼道,“看把你美的,要上天?那屋,你也不知道看着点儿。”

  苗富贵嘿嘿一笑,“明远那孩子,你有啥不放心的。”

  “我呸,几斤破草就把你收买了?”

  啥破草,这可是好几块钱一斤的烟丝,老婆子懂啥。苗富贵趁媳妇数钱的功夫,夺回烟锅继续抽起来。

  “多少啊?”他凑近,打量着媳妇儿手中花花绿绿的票子。

  明远这小子踏实又肯干,闺女跟他在一起,他放心的很。就老婆子,没事疑神疑鬼。

  白翠花数了三遍,才不耐烦的嘀咕了一声,“100多。”

  “呦呵,看我说的对吧,明远就是能耐。钱都被你抢过来了,还拉着个脸干啥?”苗富贵不解。

  刚才小隔间的动静他都听到了。

  白翠花叹了口气,“这一趟就是100多,之前那么多趟呢?”

  现在国家也不管你是出去摆摊了,还是四处流动贩货了,不犯法想做啥生意都行。

  顾明远隔阵子就出去跑一趟,起先只在省城周边,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全国跑。

  什么把东北的长白参倒腾到广州啊,把广州的手表收音机弄回来卖啊。

  最过分的是有一次竟然还偷偷带上了他们闺女去广州。

  俩人先斩后奏,怕他们当家长的不同意,留了纸条就偷摸跑了。

  把白翠花气的哦。

  “我就是担心俩孩子突然有了这么多钱,守不住。”她闺女花钱的本事比顾明远挣钱的能耐还大呢。

  白翠花瞅了一眼窗边长桌上的黑白电视机嘟囔道。

  苗家村去年已经正式通电。

  从通电的那一刻起,各式的家用电器便被闺女陆陆续续搬回了家。

  他们房间里的电视机,落地扇,沙发等就是闺女添置的。

  “老是给我们两口子买买买干啥呢,钱留着他们将来用不好?”将来居家过日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白翠花怕闺女把钱早早给花光了。

  尤其花在他们身上干啥呢,都半截入土的老不死了。

  苗富贵却不担心,“这些家电一时半会儿又坏不了。等他们房子盖好了,要是没钱添置家具家电,咱们把这些电视啊,厨房里的冰箱给孩子搬过去不就成了。”

  也对啊。

  “那啥,闺女新房里要摆的梳妆台呢。你没事多去老刘头家里转转,催着他动作麻利点儿。”

  白翠花想起闺女的新房子,不禁由衷的大笑起来。

  李大军整天拿她宝贝疙瘩使唤来使唤去,恨不得将村里所有事都压她闺女头上,把她这个当娘的给心疼的哦。

  不过这老小子也算办了件人事。

  给闺女的宅基地划的好啊,地方又大,离他们苗家又近。

  她两三步就到了。

  想到等闺女结婚后,她仍然可以天天见到她,白翠花高兴的哼着小曲去厨房做饭了。

  “明远,中午留下啊,小鸡炖蘑菇。”她在闺女的隔间外,吼了一嗓子。

  房内,苗笙笙捂着嘴偷笑,“我娘还是很疼你的吧。”

  ~~~

  劳改所里,苗青梅面无表情的望着前方,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喂,新来的,又偷懒?”突然,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走过来,猛的从后面推了她一把,苗青梅差点儿摔倒在地。

  “你,你......”苗青梅怒瞪着胖女人,手中的镰刀举的高高的。

  胖女人不为所动,嗤笑道,“我什么我,活干不完,晚上你照旧没饭吃。”

  七八十年代的劳改所可不养闲人,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进行要上思想课,更多的是要进行体力劳动。

  胖女人便是她们这一组的小组长。

  仗着身强力壮,把自己的活计推给组员。这还罢了,胖女人尤其看苗青梅不顺眼。

  从她进来,便三番五次的针对。

  有好心的提醒,让苗青梅家里人给她送点儿吃的来,孝敬孝敬胖女人。

  胖女人最爱吃。

  只是,谁会来探望她呢。

  苗青梅看着脚下的玉米秸,欲哭无泪。沉默了一会儿,不得不拿起镰刀修整起来。

  不然今晚又没饭吃。

  她已经记不清上次填饱肚子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天爷,谁来救救她。

  可是,会有人吗?

  自从她被关进来,别说她爹,连她娘都没有来探望过她。

  一次没有。

  苗青梅失神的望着手中的镰刀,她娘肯定很恨她吧,恨她再一次让她丢脸。

  但因此便不要她了吗?

  她娘那么多年都没去瞧过外公外婆。如此凉薄,抛弃她这个女儿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

  只是......

  她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呢?

  同一时间,省城郊区一间破败的民房里,喝的酩酊大醉的男人,正在呼呼大睡。

  背着整筐的黄色硬纸板,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的杨雁贞冷冷的看着土炕上的丈夫,脸色更加阴沉。

  这个男人,如今活着只会拖累他们娘几个。工作不找,正事不做,整天酗酒。喝醉了打她不算,还出去村子里发酒疯。

  丢人现眼。

  如果......

  看她不动,身后的两个儿子不安的拽拽她衣角,“娘?”

  杨雁贞回过神来,安抚的拍拍儿子的胳膊,“先进去吧,娘去给你们做饭。”

  但是,掀开缸,看着那所剩不多的两把黄米,杨雁贞好不容易按下的念头又陡然升了起来。

  她和儿子们辛辛苦苦叠元宝挣来的微薄收入,才换来了几十斤米。要省吃俭用,度过整个冬天。

  可是如今米呢,去了哪里?

  抬头瞅了一眼炕上的男人,杨雁贞攥紧了拳头。

  自从女儿被警察带走后,他们一家在城里是彻底待不下去了。不得已,带着为数不多的家当搬到了偏远的郊区,租下了这栋四面漏风的土宅子。

  她本来想着多少攒一点儿钱,凑够学费,送儿子们重新回到学校念书。

  显然,天不遂人愿。

  既然老天爷不给人活路,就不要怪她了。

  杨雁贞面无表情的透过漏风的白色窗户纸,望向远方。

  *

  “什么,啥叫我家老大没了?”苗富贵愣愣的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来送信的人。

  “好像是喝多了掉河里了。哎呦,具体咋回事你得回头问你大儿媳。”来人摇摇头,略带怜悯的说道。

  苗家这大儿子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虽说跟家里闹了点儿龌龊分家单过去了,可这么年轻就死了,也怪可惜的。

  按照来人给的地址,苗家所有人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匆匆赶了过去。

  看着躺在棺材板上浑身肿胀一动不动的儿子,尽管对其这两年的所作所为恨的咬牙切齿,苗富贵夫妻俩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啊。

  给儿子办完丧事后,白翠花看了面无人色的大儿媳和两个孙子一眼,转头盯着吴素芬。

  吴素芬莫名其妙。

  她今儿可没张过嘴呢,总不能说她说错话吧。

  “咳咳”,白翠花咳嗽了两声。

  吴素芬突然福至心灵,“大嫂,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夫妻一体,她婆婆指定对杨雁贞心里还憋着气呢,可大房两个孩子瞧着倒不像个孬的。

  哎,孤儿寡母的,除了带回家养着,还能咋办呢。

  只是没想到,杨雁贞眼皮子都没抬,冷冷的回道,“饿不死。”

  白翠花气了个倒仰,扭头招呼众人回家。

  吴素芬也不敢置信的看了她这个大嫂一眼,这人有病啊。

  “走了,笙笙,晓兰。人家能耐着呢,不用咱们管,快走了。”她一边招呼闺女和小姑子,一边甩着帕子跟在了婆婆后边。

  苗笙笙眨眨眼,心道我又没想管她。

  落在最后的苗富贵叹了口气,默默从怀里掏出一个钱包塞到了大孙子苗爱国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外边待不下去了,就回家。”

  苗爱国抓紧手里的钱包,茫然的点点头。

  回家,他哪里还有家呢。

  他想不明白,他们大房是如何落到这等地步的呢?明明以前,全家属他们这一房混的最好。

  爹在厂子里工作,吃商品粮。娘出身书香门第,温柔又贤惠。

  姐姐好看又聪明,他们兄弟俩只管闷头读书,其它什么都不需要操心。

  才过去多久。

  姐姐因为卖考题被发配到劳改所改造,他们兄弟俩因为交不起学费退学,不得不跟着父母蜗居在这个偏远的村子。

  整日叠元宝,卖元宝,才勉强饿不死。

  如今,爹也死了。

  为什么会这样?苗爱国怎么也想不明白。

  他此刻应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的。

  回家路上,苗笙笙靠着顾明远的胳膊,望着窗外飞快闪过的景色,心里也有几分唏嘘。

  倒不是舍不得苗怀仁。

  就是奇怪,不是祸害活千年么。她这坏事做尽的大哥,没想到早早便去了。

  “想什么呢?”顾明远捏捏未婚妻的手心。

  苗怀仁去的也真不是时候,他们的婚期看来又要推迟一段时间了。

  顾明远有几分不开心。

  “没想啥。对了,你说许大哥这会儿在学校干啥呢?”苗笙笙摇摇头,换了个话题。

  不提那糟心的苗怀仁了。

  能干啥?清华的校园里,许向东顾不得擦去额头的汗水,脚步匆匆往教室赶去。

  做完家教回来的路上有点儿堵车,好险差点儿错过下午的课。

  他一边往教室跑,一边胡思乱想。

  也不知道时间是否来得及,参加笙笙的婚礼。错过妹妹大喜的日子,他会遗憾一辈子的。

  ~~

  这一年的夏末秋初,苗笙笙过完二十岁的生日后,终于和顾明远正式举办了婚礼。

  其实这两年,他们虽然还没成婚,但顾明远已经跟长在了苗家一样。外出做生意回来,便立刻跑上门。

  乡亲们不禁夸赞起白翠花的好眼光。

  “哎呦,谁能想到今天哦。没爹没娘的小伙,竟然奋斗出来了这么大的家业。”看着院子里堆的满满的各式各样的,好多他们见都没见过的家具家电,还有一辆崭新的拖拉机,大家啧啧称赞。

  他们可是听说了,苗家这上门女婿跟别人可不一样。

  人家是女方多少给男方点儿东西。

  顾明远却是反过来。挣的钱全拿来买了东西当嫁妆。

  这几年听说他是跑遍了大江南北,连最北边的漠河都到过。

  靠着做倒爷,挣的钱海了去了。

  按说这么有钱了,啥样的姑娘娶不到。可是,人家依然愿意做上门女婿。

  “嘿,你们外村的瞎嘀咕啥呢,也不看他顾明远给谁做倒插门。”苗家村的一乡亲笑骂道,“他要不乐意,趁早说。我们村愿意给苗家当上门女婿的能从村南头排到村北头。”

  “把我们生口村的也算上。”人群里,一位小伙子举着手大声道。

  苗家这姑娘忒厉害啊。

  傻了十几年,病突然好了,人也变得这般聪明机灵。把他们苗家村的一应事务管理的井井有条不说,当年给他们生口村出的改良盐碱地的法子更是很快就见效。

  他们村这几年所有村民都能填饱肚子不止。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少村民更是靠着种地的收入开始翻盖房屋。

  在过去,想都不想啊。

  “那是当然了,这方圆十里八乡还有比我小姑更厉害的嘛,我们村可是公社里第一个通电的哦。”苗晓兰站在人群里叉着腰神气的显摆道,“对了,你们不还知道吧,我小姑厂子里做出来的藤筐都卖到新加坡了。新加坡在哪里知道吧,我跟你们说哦......”

  说啥啊说,忘了小姑教的,做人要低调。

  苗晓满一把拽起堂妹赶紧往家里赶。吉时快到了,要拜天地了,她们得快去帮忙。

  初中毕业后,不出意料,她没有考上高中。对此,苗晓满也不难过。

  反正她早就打定了主意要跟着小姑混。小姑的藤筐厂子私有制后,小姑成了厂长。

  她嘛,鉴于年龄的关系,目前只能打杂。不过小姑答应她了,只要她好好干,做出成绩来,将来给她个车间主任当当。

  哈哈,想想就美的很哦。

  “晓满,你买红纸回来了?来,给娘,娘去给你小姑贴。”老宅子门口,杜春燕满脸堆笑的看着闺女。

  苗晓满无动于衷,飞快闪身从她娘身边走过。

  哼。

  前两年要不是她爷爷奶奶拦着,她那几个姐姐早被她娘拿去换钱了。虽然跟几个姐姐感情不深,但是对这种事情她依然深恶痛绝。

  “晓满,晓满,咋不搭理娘呢。你上个月的工资什么时候发?家里没油了。”杜春燕跟在后面,喋喋不休。

  苗晓满不耐烦的翻个白眼,我的工资跟你有啥关系。放着肥沃的农田,不好好打理,整天就是和她爹一起游手好闲,四处瞎逛。

  没钱了就来找她要。

  当她摇钱树呢。

  才不给。

  苗晓满拿着满叠的红纸,快速往苗家老宅后面不远的新宅子奔去。她二伯娘那个马大哈,忘了给东西厢房的橱柜贴喜字。

  还得让她临时去小卖部买。

  此时,宽敞明亮的新宅子里,一场喜庆热闹的农家婚礼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充当证婚人的李大军昂首挺胸的站在屋檐下的阳台上,一字一顿的念着宾客名单。

  白翠花不断的催促着,让他念快点儿,生怕误了闺女的吉时。

  穿着红色喜服的苗笙笙和身旁西装革履的顾明远相视而笑。过了今日,他们就是夫妻了。

  人群中央,许向东眼神有几分欣慰的看着院中央的新郎和新娘。

  ~~

  省城郊区外的破房子外

  杨雁贞怔怔的望着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女儿,一时间有几分不知所措。

  “阿梅,你怎么找过来的?”她攥着手里的围裙,面色僵硬道。

  苗青梅一脸嘲讽的瞧着三年不曾谋面的母亲,嗤笑道,“没能彻底甩了我,怎么,您很失望?”

  要不是她多方打听,根本找不到家里人的新住所。

  她娘是不是巴不得此生再也不要见到她这个女儿。

  “我,我......”杨雁贞抿了抿唇,“你怎么会这样想?青梅,过去三年娘没有去劳改所看你,你这是在怨恨我吧?

  青梅,你不知道,这三年,娘过的也很苦啊。娘不是不想去看你,我有苦衷,日子不好过啊。”

  “够了,收起你那副假模假样来,演给谁看呢,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苗青梅满脸讥讽,“你心里何止没我这个女儿,你都想彻底跟外公外婆彻底撇清关系吧?你就是个本性凉薄,薄情寡义自私自利的人。”

  过去那些年,他们家日子好着的时候,也没见她娘去农场看望过她外公外婆一次啊。

  当在老家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她还不以为然。她娘去了也没用啊,又不能把外公外婆带回来,反而徒增双方的烦恼。

  真是针扎到了自己身上才知道啊。

  杨雁贞听了女儿的指责,气得火冒三丈,“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你的礼貌呢,你的教养呢,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礼貌?教养?”苗青梅哈哈大笑道,“我根本就没那玩意儿,我就是个乡巴佬的闺女。不像你,出身书香门第哦。”

  书香门第?她如今哪里还敢提自己的出身。

  女儿这是在羞辱她吧。

  杨雁贞更是羞恼,恨不得立刻将她撵走。

  只是不等她动作,苗青梅接着奚落道,“可惜啊,可惜了外公外婆,好吃好喝的把你养大。然后呢,一旦他们不能再给你提供富足的生活,成为你的拖累,你便毫不犹豫的将他们抛弃。”

  当初她娘受外公外婆的牵连,日子一落千丈不说,更是没少听周围人的冷言冷语。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她娘便跟外公外婆彻底断了关系。

  就像过去三年抛弃她一样。

  天知道,这三年她在劳改所是怎么过来的。吃不饱,穿不暖,受尽欺凌,一千多个日夜更是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

  她娘怎么能这般狠心,就一点儿不担心她在里面过什么样的日子吗?

  杨雁贞听完女儿的话,也懒得再装慈母,嗤笑道,“你自己做了违条犯法的事,还有理了?谁家出了个劳改的闺女,邻居们不得躲着走。

  我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人之常情,轮不到你来指责。

  再说,你既然这么不待见我这个当娘的,还找来做什么。”

  她杨雁贞苦能吃得,累能受得,就是看不得别人的白眼,听不得别人的流言蜚语。

  也是她命苦,爹娘落得那个地步罢了,女儿也不争气。进过劳改所,以后谁还敢娶她?谁敢用她?

  这样的闺女,留着何用。

  “哼,好,我走。你以为我离了你,就活不下去?”苗青梅气笑了。

  看,这就是她娘。曾经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现实起来连女儿都是狗臭屁。

  可是她苗青梅才不怕。

  劳改所里,那么艰难的三年,她都过来了。以后的日子再窘迫,还能比那三年苦?

  “姐姐,你被放出来了?太好了。”正在苗青梅准备转身离开时,苗爱国兄弟俩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

  兄弟俩放下手中的柴火,围着她高兴的打转。

  “你们......”苗青梅愣愣的看着瘦削又黝黑的俩弟弟,一时语塞。只是不等她说什么,又一个晴天霹雳扑面而来。

  “姐姐,爹去世了,你知道了吧?呜呜。”苗爱国提起去世的苗富贵难掩伤心的哭起来。他爹失业后虽然一度很混账,但是前十几年对他们兄弟俩的好他是不可能忘记的。

  什么,她爹死了?苗青梅表情很是复杂,不同于俩弟弟纯粹的伤心,她的心里隐隐有一丝窃喜。

  毕竟当初要不是她爹逼着她嫁人,她也不会铤而走险做违法之事。

  只是,她转头沉默的注视着杨雁贞。这么大的事,她娘竟不准备对她说起么。

  杨雁贞被盯的有几分不自在,略带心虚的转过头,“你看我干什么,你爹是喝醉了走夜路掉到河里的,我刚才忘了告诉你。你爹生前我反复劝他,少喝点儿,他就是不听。”

  *

  “二伯,二伯,你说啥?大伯是被大嫂害死的?”苗笙笙大房子的餐厅里,众人正在吃年夜饭。

  她和顾明远的宅子特别大。

  用她娘的话,“屋是屋,厅是厅,连吃饭的都有专门的房间。”

  所以,苗家今年的除夕选择了在苗笙笙的新宅子里过。

  主要是她这里餐厅宽敞罢了,厨房各种用具更是齐全,连那只在电视里听过一嘴的啥微波炉都有。

  也不知道顾明远从哪里淘回来的。

  吴素芬一边大口吃肉,一边爱怜的打量着小姑子的厨房。虽说她隔三差五的过来,可就是看不够啊。

  此时听了男人的话,她手中的碗差点摔出去,“老天爷啊,我没听错吧。”刚才来了个不认识的,特意把她男人叫了出去。

  大除夕的,也不知道啥重要事,不能等过了年再说。

  没想到啊,没想到。

  她那大嫂看着柔柔弱弱的,连杀鸡都不敢,害起人来倒不怕。

  苗富贵怔怔的瞪着二儿子,“真的?”老大竟然不是酒后失足掉河里,淹死的?是被老大媳妇害死的?

  苗怀义摇摇头,“刚才那人亲戚是公安局的,听说大嫂现在已经被抓起来了,让咱们明天过去一趟。”

  苗笙笙放下筷子,和顾明远对视一眼。

  这......

  该说有其母必有其女呢,还是尤其女母亲也不咋样呢?

  大过年的,哎。

  苗笙笙安慰的拍拍白翠花同志的肩膀。

  公安局

  警察同志很快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们,“你那儿子喝酒是真的,不过他不是自己掉下河的,是被他媳妇推下去的。”

  杨雁贞推完了人,又飞快的跑回了家,装作从没有外出过的模样。

  丈夫死后,她表现的比任何人都难过,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来。再说,每年因为酗酒出事的人多了去了。

  苗富贵的死法看起来也很寻常,苗家人也没有多想。

  这年头又没有监控。

  不过......

  苗笙笙皱起好看的眉头,“那大嫂是怎么暴露的?”

  “她亲闺女举报的。”

  苗笙笙闻言差点掉了下巴。

  不过,苗青梅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们也不无从得知她为什么这样做。

  警察局门口,看着孤零零惊慌失措的俩孙子,苗富贵一手拉起一个,“走吧,回家。”

  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后,具体经过他们也算有了个大致了解。

  原来苗青梅是从俩弟弟嘴里哄出了事情的真相。他们的爹出事那晚,他们的娘出去过。

  虽然杨雁贞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天下哪里真有不透风的墙。

  不但苗爱国俩兄弟心中对他们爹的死亡真相存疑,更是有人亲眼目睹了杨雁贞是如何亲手把苗富贵推下河的。

  据目击证人所说,动作那叫一个干净利落哦。

  杨雁贞进去后倒是很快承认了罪行,判决下来的也迅速,无期。

  故意杀人,本来该死刑的。

  算她走运哦,苗笙笙感叹道。

  恶人最后还得恶人磨。杨雁贞送走了丈夫,闺女便亲手把她送进了牢里。

  *

  只是亲手把自己的母亲送到了监狱里,苗青梅以后的生活便一帆风顺了吗?

  同样的,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跟上一世差不多的时间,八几年杨家夫妻俩终于从下放的农场回了省城。

  房子古董等值钱的东西虽然没有全能拿回来,但是国家的补贴也相当可观。

  苗青梅激动的看着自己的外公外婆,眼泪差点儿流出来。

  只是跟她的溢于言表的兴奋之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杨家外婆的冷漠。

  “青梅,能耐啊,亲手把你娘送进监狱。”王兰香冷冰冰的望着自己多年未见的外孙女。

  苗青梅瞬间如同大冬天里被泼了一身冷水,她怔了片刻急忙开口,“外婆,你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呢,你娘不是你亲手送进去的?没想到,我杨家的后人竟然出了个“大义灭亲”的英才啊。”杨宇成面无表情的望着外孙女。

  “不是的,是我娘先害死了我爹。”苗青梅分辨道,“再说了,我娘那么多年都不去看你们,她冷血自私,你们管她去死。”

  她是恨透了狠心的杨雁贞。

  在劳改农场三年,她竟然一次都没有去看过她。亏她以前还真心爱着她,在家里处处为她打抱不平。

  “啪”,王兰香一巴掌甩在了外孙女脸上,“再怎么说,她也是你娘。无论她做了什么,都轮不到你来置喙。”

  被打懵了的苗青梅不敢置信的望着自己的外婆。

  她日思夜想盼了好多年的亲人啊,她翻身的唯一靠山啊。

  “看什么看,你个小畜生,给我滚,我杨家没有你这样的子孙。”王兰香最后道。

  苗青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杨家出来的。

  摇摇晃晃的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四目望去,没有一个是她的亲人。

  今天外婆的一巴掌是彻底打碎了她对人生的期望啊。

  重生一世,怎么日子反而过得越来越悲惨了呢。最起码上辈子,外婆怜惜她所嫁非人,没少私底下给她钱给她物啊。

  夕阳西下,苗青梅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茫茫人海。

  此后经年,再也没有她的消息。

  不过国家已经改革开放,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是的吧?

  跟着苗富贵回了老家的苗爱国兄弟俩,生活倒也勉强过得下去,最起码不愁吃穿。

  只是知道了自己爹娘姐姐的所作所为,他们又有什么脸面接受来自爷爷奶奶的供养呢。

  成年后,便很快分家另过去了。

  至此,苗家大房的故事总算告一段落。只是死的死,关的关,离开的离开。

  村子里乡亲以此为戒,警告自己的儿孙后代一定要友善家人,为人正派。不然下场一定如大房这般凄惨。

  苗怀仁至死恐怕都没想到,他们家还能在村里给大家伙树立个“榜样”。

  *

  “许大哥,许大哥......”省城的火车站里,苗笙笙开心的扑向来人。

  许向东赶紧张开胳膊,护住她,“你啊你,都快当娘的人了,还这么不稳重。”说着无奈的摇摇头。

  “许大哥,你终于回来了。”顾明远一边接过妻子护在一旁,一边笑着跟许向东打招呼。

  许向东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欢迎我回来?”这臭小子,吃的哪门子醋。

  “哪会儿呀。你不知道,得知了你要回来的消息,咱们苗家村全体乡亲都争着抢着要来车展接你。”

  只是他们按住了。

  许向东如今本就身份特殊,低调点儿比较好。

  “离开这么多年,我也想乡亲们,想的很。”他满脸感慨的说道。

  顾明远接过他手中的手提包,“政府应该给你分配宿舍了吧,走,我俩先陪着你去安顿下来。”

  苗笙笙也乖巧的点点头,挽着许向东的胳膊道,“你先去单位报道,等空了我让顾明远来接你。嘿嘿,大哥,你还不知道吧,我们俩买车了。”

  许向东点点她的鼻子,笑着道,“从小就是个爱花能花的。”如今,就算省城里,也没几家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

  “挣钱不就是花的嘛,不然没动力啊。大哥,你回来了,以后可没人敢欺负我了。”苗笙笙撒娇道。

  许向东挑眉,“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许向东的妹妹。告诉大哥,大哥回头帮你收拾他。”

  顾明远无奈的抚额,“大哥,你别听她胡说,都是生意场的事。生意场上的事生意场上解决。再说她多么聪慧你还不晓得,谁真能让她吃亏。”

  “嘿嘿,有了大哥做靠山,以后我的生意肯定更加无往不利。”她要把她的藤筐卖到全世界。

  三人的身影越走越远,只留下一串欢笑。

  *

  许向东本身在基层工作多年,但闲暇时从没放弃过读书看报。因此,国家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

  前途无量。

  学历亮眼,能力突出,即便在京城,这种人才济济的地方,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只要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仕途得意本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只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许向东毕业后没多久便回了家乡的政府部门任职。虽然一回来,便被当地政府部门委以重任。

  但如何跟天子脚下的京官比呢?

  不少人为他惋惜,许向东的舅舅更是扬言要跟他断绝关系。

  可是苗笙笙却高兴的很,她尊重许向东的选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不认为从地方上踏踏实实做起,有什么不好。

  “许大哥,刚才来给你送水果的漂亮女士是谁啊?”苗笙笙一边从洗衣机里拿出洗干净的四件套递给顾明远,一边笑眯眯的看着沙发上正处理公务的许向东。

  这几年许大哥面容愈发严肃,脸上常年不见一丝笑容,连她都有几分怕他。

  不过,顾明远私下却没少打趣,“你怕许向东?可看不出来啊。”这人,对妻子向来称得上百依百顺,宠溺程度快把他这个当丈夫的比下去了。

  压力大啊。

  政府分配的这间宿舍,采光不错。

  许向东放下手中的文件,抬头看着在阳台上帮他晒好沙发套的夫妻俩,无奈的摇摇头,“我寻思着草莓是个稀罕玩意儿,让你俩来拿草莓的。你们可倒好,趁我不注意还忙活上了。”

  苗笙笙笑嘻嘻的往嘴里塞了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继续追问,“不要转移话题,从实招来,你跟刚才那位女士是什么关系?”

  许向东好笑的摇摇头,“啥关系没有,人家是纯粹帮个忙,顺路把单位里发的草莓带过来。”

  他的助理今天恰好有事。

  哦,这样啊,苗笙笙失望的叹口气。

  这么多年了,许大哥一直是一个人。好多人牵线搭桥想帮他介绍对象,通通被拒绝了。

  随着他的官职越升越高,不说许大哥的外家这些年来上赶着要跟他重修旧好,连许大哥的亲爹都对外放话,只要儿子肯回家,便把小三和她生的孩子撵走。

  只是,许向东从来没有搭理过这些人,更不会去见这些人给他介绍的对象。

  瞧着苗笙笙略显担忧的表情,他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慰道,“不用担心你许大哥,我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苗笙笙急忙点点头。

  单身主义嘛,她懂。只是心里免不了有几分心疼。

  她知道母亲和妹妹的惨烈身亡,在许大哥的心中留下了一个空洞,这些年都无法治愈。

  哎,看来以后她要多带着孩子来省城里转转。正好,他们夫妻俩刚买的房子快交工了。

  作者有话说:

  接档文

  重生七零疯批小作精

  文案完善中~~

  双重生,强强。

  来历成谜身娇体软的小作精VS沉默内敛不苟言笑的硬汉子

  一个是又冷又傲满肚子鬼主意的女知青,一个是外冷内热刚正不阿的生产队长。

  怀揣着不同的小心思,出身云泥之别的两人,在特殊的年代结合在一起。

  桃花寨的乡亲们却很不看好这一对,山沟沟哪儿能留得住城里飞来的金凤凰。

  果不其然,没过两年,心高气傲的小姑娘便扔下将她日日捧在手心里的丈夫义无反顾回了城。

  机会还是男人替她弄来的。

  乡亲们忍不住叹息,小姑娘忒没良心哦。

  ~

  闫思晴重生了,重生的时间点儿却有些尴尬。

  她面无表情的推开千方百计勾搭来的汉子,冷冷道,“离我远点儿。”

  上辈子利用完这男人她甩手就丢。

  本以为从此天各一方,她走她的阳光道,他过他的独木桥。

  没想到,十年后,二人竟有再次相见的机会。

  境遇却天翻地覆。

  彼时

  一个是财大气粗的煤老板,一个被困在黑煤窑里不见天日的苦劳力。

  回想起上辈子死前的最后一幕,闫思晴又恼又羞。

  想当初,她闹着离婚,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是多么潇洒。

  谁能想到不过十年,便风水轮流转,还让前夫见证了她最狼狈最不堪的一幕。

  丢人。

  重生归来,闫思晴决定跟眼前的男人桥归桥路归路,不准备再利用他。

  她的良心被狗吃的差不多,仅剩的一点儿想用在顾况身上。没有男人,她也一定能在这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活下来。

  终有一日,她会回城报仇雪恨,抢回属于她的东西。

  为了复仇,她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但顾况却是她上辈子颠沛流离的生命中唯一的一抹光。

  *

  顾况气不忿的望着眼前上辈子又矫情又爱作的“前妻”,离开他,落到那等境地,后悔了吗?

  可是他却舍不得。

  顾况知道他的前妻性子矫情,桀骜不逊,没心没肺惯了,连名字都是假的。

  小草?呵呵。

  上辈子嫁给他也是别有所图。他用了三年时间都没有捂热她那颗冷漠的心。

  顾况重生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想问问眼前这个狠心无情的女人。

  他只想知道上辈子是他哪里做的不够好,才让她不辞而别?

  他改,改还不成么。

  前妻脾气差,身子娇,嘴巴叼。

  没关系。

  脾气差,他就哄着。

  身子娇,他就养着。

  嘴巴叼,他就惯着。

  就算上辈子她将他用完就丢,就算她是个说话不算话的女骗子,他也从来没想过跟她离婚。

  曾经他用了十年的时间,走遍天涯海角,只想把她找到。

  老天垂怜,这一世他不会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分毫。

  始乱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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