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6 章(1 / 1)

凤乱九宫 众星之门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对着我藏身的那块岩石撒尿。

我耐心等候。再没有矮人从洞里出来。

我来到洞口附近,哑着嗓子,朝洞里大声吆喝。

她从黑暗中现身,赤身裸体,独自一人。她朝我走近,我掌上的金星丘位置的那道疤痕隐隐作痛,有节奏地悸动。

她,我的继女,这会儿已经有十三岁的样子,除了左胸上有条青紫色的疤,她雪白的肌肤完美无缺,毫无瑕疵。那条疤是很久以前她被剜去心脏时留下的痕迹。

她的两腿间被黑色的污渍弄脏了。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隐身在长袍里。她露出饥饿的样子,贪婪地望着我。“姑娘,卖丝带喽!”我用嘶哑的嗓音说,“漂亮的丝带,可以给你扎头发用……”

她笑着朝我招手。一股强大的吸力;我手掌上那道疤把我往她那里推。我做了我事先计划好的事,可我做得比事先计划的更自然:我丢下篮子,像个卖杂货的老太婆一样发出一声尖叫。我故意装成那样,然后,撒腿就跑。

我身上的灰长袍同森林一样颜色,我走得很快;她没来追赶我。

我一路返回宫殿。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没有亲眼看见。就让我们来猜想一下吧,白雪公主一脸沮丧、饥肠辘辘地回到洞口,瞥见我掉在地上的篮子。

她做了什么呢?

我乐于这么想:她先把玩一会儿丝带,用它们扎了一对蝴蝶结系住黑鸦鸦的头发,把丝带围住苍白的脖子,要不,缠绕在纤细的手腕上。

接着,出于好奇,她掀开布料看篮里还有什么;她一下看见了那三只苹果,红艳艳的苹果。

它们发出新鲜苹果的香气,当然喽;它们也发出鲜血的气息。而她饥肠辘辘。我猜想她拣起一只苹果,把它压在面颊上,用肌肤体会那种凉爽光滑。

随后,她张开嘴巴,狠狠咬一口苹果……

等我回到寝宫,那颗和苹果、火腿、香肠串在一起吊在房梁上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那颗心静静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我再度感到了安全。

那一年冬天,地上积起一层皑皑白雪,迟迟不见融化。大伙急切地盼望春天快点到来。

来年的春季集市规模略有扩大。来赶集的山民虽说人数不多,不过好歹有了一些,而且,来自森林另一边国度的游客也陆续出现了。

我发觉来自森林岩洞的那些野蛮的小矮人也来赶集了,想用便宜的价钱买下碎玻璃片、水晶块和石英石。他们用铜币付钱——不用怀疑,这是我的继女白雪公主的战利品。当他们来货摊一带买东西时,镇上的人纷纷奔回家中,出来时带着他们的幸运水晶石,还有少数人带来整片的玻璃。

我一转念,真想把他们处死,却还是没有下手。只要那颗心依旧寂静无声、一动不动、冷冰冰地挂在我寝宫的横梁上,我就很安全,那些森林里的居民也就很安全,推而广之,那些镇上的居民也就很安全。

在我生命的第二十五个年头,也就是我继女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第二年,王子来到我的宫殿。他身材高大,有双冷淡的绿眼珠,皮肤是山那边的人的浅黑色。

他和很少几名随从一道骑马过来:这些人足以保护他,又不至于让另一位君王,比如我吧,会将他视为一种潜在的威胁。

我是很实际的人:我想把我们两个国家合并在一起,我想起从森林一直蔓延到南边大海的那一大片国土,我想起我那位留胡子的金发爱人,他死了有八年了;到了晚上,我便去了王子的寝室。

我不再是天真幼稚的小孩了,尽管我以前的丈夫,那个一度是我的国王的那个人,才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随他们怎么去说吧。

起初,王子显得很兴奋。他命我除去衣衫,要我站到敞开的窗前,离火炉远一些,我的皮肤渐渐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接着,他让我仰面躺下,双手交叠在胸前,睁大双眼——直勾勾地瞪着头上的房梁。他命令我别动,尽量屏住呼吸。他恳求我什么也别说。他分开我的双腿。

随后,他进入我的体内。

他开始在我体内抽动,我发觉自己抬高臀部,开始配合他的动作,不断旋转,不断挤压。我口中发出**。我难以自禁。

他的**从我体内滑出来。我伸手去碰,一个纤细光滑的小东西。

“求你了,”他低声说,“千万别动,也别说话。躺在那块石头上就行,那么冰冷,那么美丽。”

我照做了,但他已经失去了那种令他显得男子气的冲动;不久,我就离开了王子的寝室,脸上依旧沾着他的泪痕,耳边依旧回响着他的咒骂。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领全体随从离开了。他们骑着马朝森林前进。

------------

精品赏析(二)

我没把它吃掉:我把它挂在头顶上的横梁上,把它系在串有花楸浆果的麻绳的一头,它像一颗知更鸟的心脏那么红;麻绳上还挂着几个大蒜头。

宫外飘起了大雪,遮住了猎手们的脚印,遮住了躺在森林里的她的娇躯。

我吩咐铁匠卸下窗上的铁杠。在冬季短暂的白日,每天下午,我都会花点时间留在寝宫里,窥视窗外那片树林,直到天黑下来。

正如我以前说的,有人居住在森林里。他们总要出来的,有人出来是为了赶春季那趟集市:他们这些人生性贪婪,脾气暴躁,非常危险;有些人从小就发育不全——矮人、侏儒、驼背;还有的人长着一口大牙齿、一副白

痴似的空洞目光;有些人的指甲活像蹼爪或蟹钳。每年春天,一到冰雪消融,他们就从森林钻出来赶集。

我小时候在集市上干过活,那时他们这些森林里的人就让我挺害怕了。我透过静止的水面,给赶集的人算命,等长大了一些,再用一面磨光的镜子算命,镜子的背面镀过银。这件礼物是一个生意人送给我的,我从墨水的反光里找到了他迷路的马。

集市上的小贩很怕森林里的人:他们把货物钉在小摊的木板上——用铁钉把姜饼、皮带固定在木板上。据说,如果不把货物钉住,森林里的人会把它们偷了,嚼着偷来的姜饼用皮带抽人,随后逃之夭夭。

森林里的人虽然也有钱,不过是这儿一枚铜子儿,那儿一枚铜子儿,有时候,岁月和尘土令硬币裹上了一层霉绿,硬币上的头像,就连我们中年纪最大的长者也认不出是谁。森林里的人也来换东西,这样集市才得意维持,流氓和侏儒也接待;强盗也接待(只要他们行为检点),他们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