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章(1 / 1)

邻居一起享受着美食和美酒。

此刻的她感觉到特别的美好和满足。

而在同一个香港的星空下,卓振风和合伙人方辰宇这也在一家大排档里吃着海鲜,喝着小酒。

香港很多的大排档都不设室内座位,只有路边座位。

一张圆木的桌子,几张塑料的椅子,一条横街,炒菜快靓正,充满镬气!

现在是七月份,正是香港一年最热的时候,室外没有空调,卓振风和方辰宇一边吃,一边流汗。

“想不到堂堂卓大少,也喜欢吃这种路边摊?”方辰宇拿起手中的冰啤酒,给卓振风倒满。

满是泡泡的冰啤酒在酒杯里打圈圈,特别有夏天的味道。

方辰宇是卓振剑桥大学的法律学院的同学,两人毕业以后就一起创办了天辰律师事务所。

本来叫风辰律师事务所的,但是“风辰”和“风尘”听起来一样,卓振风就说改名叫“天辰”。

律所还有一个合伙人,但是他主要负责海外的项目,经常不在香港。

法律对律师事务所有一些要求,要开律师事务所可以,但是合伙所的合伙人不能少于三个。

在很多的影视剧中,律师事务所都有一个特别牛逼的存在——“高级合伙人”。

其实“高级合伙人”就跟理发店的“资深总监”To

y老师一个意思,就是拿来忽悠王总的。

因为合伙人不分高低,就是相当于一个公司的股东而已。

不过现实生活中,普通不懂的客户对“高级合伙人”这种概念还是非常买单的。

王总来到律师事务所,大大的一屁股坐下。

前台的秘书带着一个带着眼镜,西装革履的律师来了:

“王总,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的高级合伙人刘律师。”

王总一拍大腿:“哎呀,刘律师,你好你好。”

王总可能不知道谁是刘律师是哪个大学毕业的,打赢过几场官司。

但是一听高级合伙人,他和刘律师都挺高兴。往总觉得刘律师这头衔一听,就必然不是一般人。

刘律师也因为这个“高级合伙人”这张名片,心里多了几分自信和底气。

就好像《还猪哥哥》里的尔康介绍别人的时候别人的时候一笔带过,介绍自己的时候一堆头衔一个意思,就是装逼用的。

“路边摊才好,接地气,我就喜欢路边摊。”

卓振风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感叹:

“去了英国以后,才知道香港的美食文化有多么地道。而只有来到大排档能体验真正的香港地道的美食文化。”

“小酌两杯,看着厨师抛起抛落,将菜式连着镬气送到自己的餐桌上,不失为一种美好的享受,你说对吗?方律师?”

在香港夏日的晚上,经常可以看到几个收工的朋友们聚在一起,坐在街边的大排档上,叫几碟热菜,喝一打冰冰的啤酒。

在浓香四溢、热气腾腾的街头料理中,吐个苦水,发个聊骚,聊个家常,好不惬意。

有那么一刻,卓振风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接地气的香港。而不是和穿着礼服、打着领带、拿着香槟,应付一堆无聊的人。

方晨宇看他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早就猜到了几分:“怎么?最近有情况?”

卓振风的情史,他都了解。

当年在香港受伤以后,远走英国。

有一段时间还花心过一段时间。但是也就半年的时间,几乎每个月都换一个女朋友,连最难追的校花都被他追到了。

但是半年以后,他再也没有交过一个女朋友,以后的整整四年都是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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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有人叫我炒你鱿鱼

难得见他春心萌动,也让方辰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是何方神圣。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提起赵子彤,卓振风嘴角上扬,但是知道其实不太容易。

“哦?认识多久了?”方辰宇更加感兴趣了。

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女人追着卓少爷跑吗?难道这次是卓少爷追着人家跑,人家女孩子还不骚他?

这就有那么一点意思了。

“认识一个多月了。”卓振风喝下一大口啤酒,这次有进展,跟自己一点关系没有,还是多亏了自己的小外甥。

“噗……”

方辰宇口中的喷了一桌:“一个多月了,还八字都没有一撇?你这八字是繁体字吧?”

方辰宇难以置信,以卓振风的条件,什么样的天仙那么难追?

“你不懂,她不一样。

”卓振风也说不出哪里不一一样,反正就觉得她的心理年龄和她的实际年龄不相符。

也许是职业病吧,当律师的都喜欢分析人。

“女人还能有什么不一样?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好看又有趣的灵魂,我还真的没有见过。”

方辰宇的家里虽然比不上卓振风,但是也还算殷实,他从中学就开始谈恋爱,对女人这种生物,自认为很了解。

越是长得漂亮的女人,越是做作和虚伪,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跟你说,女人都喜欢又有钱又帅,还对自己非常温柔体贴那种,对了,不能花心,可以在外面冷漠,但是必须只对她一个人好。”

方辰宇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这种后世就叫理论咖。

就是理论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但是一到实践就干啥啥不行,尴尬第一名,能和女孩继续聊下去,还得靠存了多年的表情包。

调侃了一会卓振风,方振宇终于说到了正事:“你知道嘛,兄弟,最近有人出钱,让你滚蛋。”

“怎么个滚蛋法?”卓振风放下手里的酒杯,

“口气挺大,说要出很高的价钱买下我们的律所,让你这个开丰田仔的卓律师从中环律师圈滚出去。”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振宇都震惊了。

这个人的脑子呢?

砸钱让四大家族之一的卓大少爷滚蛋?

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

“对了。你最近干吗总开着一部破破烂烂的丰田仔,怎么?豪车卡开腻了,想尝试一下平凡的感觉?”

方振宇有些无语,虽然他不喜欢那些浮夸的跑车,但是他也不喜欢破烂的丰田。

他的座驾是凌志,低调中的奢华。

“不提这个,那个人是不是姓叶?”卓振风想到了叶文乐。

“你怎么知道?卓律师果然不一样啊,嗅觉很灵敏嘛。”方振宇拿杯子轻轻碰了一下卓振风的杯子。

“因为这么简单粗暴的点子,也就叶文乐这样的脑子可以想得出来。”

卓振风喝下一大杯冰冻的啤酒,看来这个叶文乐,还真的以为香港,是叶家的城啊。

他不太喜欢和傻子玩,但是傻子老是在自己身边晃悠,也挺烦的。看来不把叶家的生意搞垮了,他是不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

在物欲横流的香港社会,有钱确实可以办到很多常人办不到的事情。

比如花钱让高级督察把一个关押的犯人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