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1 / 1)

残血玩家 会飞之毛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多的人无法适应新时代,他们失去工作,做着不齿的行当或是离开城市来到乡镇。

海瑟顿就是这些庇护所之中的一个,但他们要面临新的问题,野外充斥着怪物与强盗,士兵和贵族像百年前一样,不去理会这些麻烦,将它们交给倒霉的人民去面对,没了枪炮的庇护,人类就是天然的粮食。

但现在猎魔人已消失,术士们定居在遥远的中立国家科维尔,这些生活在无法之地的人们没有任何途径能清除危险。

所以他们只有两种选择,走过危险丛生的荒野,去往诺维格瑞寻求一份低下的工作,过着像畜生一样的日子。

或者抱起团,拿起武器,靠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扎根。

“那现在,还在野外游荡的怪物还有人清理吗?”李诺问道。

巴尔玛喝了一大口啤酒,抹了抹粘在胡子上的酒水说道:“之前是军队在做,但前几年出现了一个组织,他们自称为猎人,手艺高强,专门猎杀魔物,不过佣金太高,而且他们大多被教会支配,我们这些平民根本找不到途径请到他们。”

李诺听到这有点来了精神,能够弥补猎魔人的空缺的猎人,那应该很厉害。

可以画个重点,如果剧本时间空余,想办法去见见那些猎人。

“猎人的组织主要集中在哪里?”

巴尔玛回道:“一直往东南,要坐马车或是乘火车,可能得两天才能到达,在诺维格瑞也有一些闲散的猎人。”

这个时代既然已经出现火车了,李诺就更加确信,现在时间轴相当于现实世界的19世纪中叶。

“先吃东西吧。”艾薇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炖汤从厨房走出。

李诺看着散发着香味的浓稠汤汁,炖的烂熟的肉,不由控不住自己的口水。

貌似上次吃肉已经是一个月前了,想到这李诺感到有些悲哀,自己的生活水准还赶不上19世纪的平民吗……

“尝尝看,我们的生活都是自给自足,贵族几乎放弃这片地区也是有好处的,最起码我们不用上缴粮食和金钱。”巴尔玛一边说着一边给李诺盛了满满一碗。

肉汤上面浮着一层淡淡的油脂,汤汁颜色被炖成深褐色,几叶深绿的野菜浮在油汪汪的汤面上,看着李诺食欲大振,毫不顾忌客人礼仪便大口喝了口肉汤。

啊……这是肉味……久违的肉味……

巴尔玛看到李诺幸福的表情,笑了出来:“看来你很久都没有好好吃饭了。”

“生活所迫。”

李诺往嘴里塞了一块肉,肉汁在嘴里溢出的感觉简直太美妙了。

“哈哈哈哈!尽管吃,这里别的没有,但食物还算充实,一定能把你喂到饱。”

这个大胡子的爽朗与好客让李诺生出很大的好感,自己也算走运,一上来就碰上了豪迈的巴尔玛。

只是不知道马尔杰和茶白现在如何,李诺忽然有点担心茶白,这不谙世事的女人能不能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他并不是特别担心马尔杰和茶白会不会遭遇危险,通过那个褐发强盗基本能判断这个剧本的人物强度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就怕遇见魔物。

我还是得赶快出发,虽然不知道应该去哪……就先去诺维格瑞吧,李诺暗自决定了自己的下一个地点。

“对了,你既然是旅人也没有住处,现在离黄昏也不远了,今天先睡在这吧。”巴尔玛忽然道。

李诺迟疑了一下,看了眼窗外,天空有些泛黄,夜晚的荒野极端危险。

“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晚上我带你去镇上的酒馆,到了那咱们接着喝!”

这大哥还是个酒腻子啊,李诺心中腹诽,随即看了眼艾薇。

“住下吧,我们家还有一间空屋。”艾薇笑道。

巴尔玛说道:“哦,对了,顺便给你找件像样的衣服,你先暂时穿着,毕竟你的行头要去了酒馆会变成大家的笑柄。”

“嗯,那就多谢了。”

……

晚上,镇子沉寂在月光下,巴尔玛带着李诺来到了镇上唯一灯火旺盛的地方,酒馆。

镇上大部分男人都会在晚上来到这里喝酒聊天,以缓解一天工作的疲劳。

酒馆不大,填满此处只需要一些破旧的桌子和椅子,以及喧闹的酒客。

李诺穿着老旧皮质衣,和绿色工作裤,还有一双大两号的皮靴。

这是巴尔玛的衣服,所以李诺穿在身上很宽大。

因为绑定装备不能收进背包,所以他现在手中握着【伸缩手杖】,并在与巴尔玛出门时趁没人注意,将【埃米尔的面具】戴在脸上,并设置为头部防具不可见模式。

巴尔玛带着李诺坐在木板钉成的吧台前,放置的几把看着马上就要散架的椅子上,并要了两杯利维亚的樱桃啤酒。

落座之际,李诺敏锐的察觉到有人注视着自己。

顺着感觉将目光寻去,看到不远的小桌旁,两个将视线锁定在自己身上的男人,两个与此处格格不入的男人。

一个留着过肩的金发,把粗俗的杯中酒喝成高脚杯感觉的白种人。

另一个和李诺一样,黄皮肤,染成了深红色的短发,眼神凌厉,拿着个鸡腿大口啃着。

“怎么了?”巴尔玛注意到李诺的眼神有些不对。

“啊~没事。”

李诺掩饰性的笑了笑,立即开启了【埃米尔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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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酒馆(求收藏,求推荐)

正当李诺准备用面具查看他们的时候,金发男子端着酒杯站起身走了过来。

“你好。”

李诺握着手杖的右手下意识紧了紧力度,同时点头报以微笑。

巴尔玛说道:“这位先生是生面孔啊?”

金发男道:“我们是过路的旅人。”

“旅人?”巴尔玛看了看李诺,接着拍了拍李诺的肩膀:“哈哈哈,今天出现的旅人还真的不少啊!”

是啊……真不少,李诺虽然保持着微笑,但脸色有点发黑。

“我叫查尔斯。”查尔斯脸孔微微瞥向还在吃着食物的同伴:“他是我的同伴,维格。”

李诺目光扫视着这名叫维格的男子,他正在粗鲁的吃食着桌子上的面包,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泛油的肉干,几口吃掉了肉干后,沾满油渍的手掌蹭了蹭自己的黑色布衣,仿佛穿在身上的是一块毛巾。

在他身旁放着一个很大的亚麻布双肩背包,鼓得满满当当,应该是装了不少东西。

“你朋友的吃相还真是豪爽。”巴尔玛笑着皱了皱眉,怎么看这俩人也不像能走到一块的人。

查尔斯笑了笑,轻轻的抿了一口木杯中的啤酒:“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以为自己只会和同样阶级,同样性格,同样学识的人相交,但其实,你究竟会和什么样的人达成共识,谁也不知道。”

说这话的时候,查尔斯的眼眸看了眼李诺的手杖。

李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