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金狐飞刀
三十年前,今天的剑王薛应中,还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镖师。
那时武林中,最有名气的人物,是飞刀焦大胡子。
当时江湖上只要一提起飞刀焦大胡子,几乎比提起当时的另一魔头天绝叟聂三公,还要令人寝食难安。
因为天绝叟聂三公多多少少还通一点人性。
这老魔你只要不开罪他,无论人前人后,你只须记牢,好话多说,坏话少说,你就不必担心横祸上身。
可是,飞刀焦大胡子就不同了。
这位焦大胡子,杀人几乎已成为一种嗜好和乐趣,他不高兴时会杀人,高兴的时候,也会杀人。
藉杀人以庆祝他的心情愉快。
而且什么样的人都杀。
铁掌蔡天雄,在当时江湖上,也称得上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一次遇上这位焦大胡子,竟连话也没说一句,就不明不白的挨了一飞刀。
原因是铁掌蔡天雄那天没有把帽子戴正。
因为那天凑巧碰上这位焦大胡子心情很愉快,正在跟他的几名部属,大谈做人的道理。
铁掌蔡天雄走进酒楼的时候,正值这位焦大胡子敞着衣襟,高架着二郎腿,在告诫部属,说是做一个规规矩矩的人,坐要有个坐相,站要有个站相,待人必须谦虚,衣着必须端整,试问正当他焦某人有这种想法时,居然有人敢在他面前歪戴着帽子,岂非该死之至?
可是,说也奇怪,这位飞刀焦大胡子不论对别人如何凶恶,一见了她金狐管四娘样子就全变了。
变得像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记得有一次,这位焦大胡子为了要脱下她的鞋子当酒杯,竟当着好几十个人,跪在她面前,苦苦哀求,最后她答应了,这位大恶魔居然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流下了眼泪。
为什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竟会对她如此百依百顺呢?
无他,那时她只有十八岁!
那时的她,不但有着一朵鲜花般的年华,而且有着一副花枝般的身材,以及一副如花朵般娇媚的脸蛋儿!
如今呢?
如今尽管她相信眼前这位天杀星绝不比当年那位焦大胡子更难缠,岁月不饶人,她已不是当年的金狐了。
她已经失去了对付男人的利器美色。
如今她所依赖的,是十二把犀利的飞刀。
这十二把飞刀,就藏在她的两只衣袖里,这是她陪着那个又脏又臭的焦大胡子,受了整整两年活罪,惟一的一项收获。
十二把飞刀,分别扣在两只特制的金环上,只须轻轻一抖手腕,这些飞刀就会很快地滑入她的手掌。
很少有人知道她已从飞刀焦大胡子处学得这手绝活儿。
她希望这位天杀星也不知道。
所以,当她凝视着这位天杀星时,她只留意着一件事,留意这位天杀星有没有特别注意她的两只衣袖。
申无害并没有特别注意金狐的两只衣袖。
他特别注意的,反而是个叫蔡福的汉子,他身形落定后,朝蔡福溜了两眼,才转向金狐道:“芳驾想必就是人称金狐管四娘吧?”
金狐冷冷笑道:“不错!”
她必须等候,每一个使用暗器的都知道,暗器最好只使用一次。
申无害微微一笑,又道:“穿心剑公孙侠,闪电刀辛文立,双凤姐妹,九嶷三杰,以及三绝秀才等几位,申某人都已一一会见过了,只是还差一位蔡大爷,那位蔡大爷今天怎么没有来这里?”
金狐听了,暗暗吃惊。
因为她从眼前这小魔王充满嘲弄意味的口气中,已经体会出,所谓一一会见过了,这句话所代表的真正含义。
如果她刚才不是亲耳听到双凤姐妹那一声惨呼,她实在很难相信,他们这次十个人之中,竟已有八个都遭了这小魔王的毒手。
尤其是闪电刀辛文立和穿心剑公孙侠两人的一去不返,更令她感到迷惑。
因为这两人在刀剑方面的火候,都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两人联起手来,威力更是惊人,两人从这里走出去,还不到一盏热茶光景,而再看这小魔王身上,连衣角都没有扯破一处,谁能相信在这么短促的时间里,两人就已经都死在这小魔王的手底下呢?
不过她心头尽管暗暗吃惊,表面上仍在尽力维持镇定,这在一个使暗器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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