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几天,说不定就能等到夏亚那个家伙回来。这样的话,铠甲虽然少了几片铁叶子,也好歹比整个儿全部丢了要强得多。
可怜的地精,简直比土鳖还土鳖!这铠甲卖的就是打造的工艺!它把好好的一套完整的铠甲拆了开来,今天卖一片,明天卖一片,却只卖出了废铜烂铁价。
不过还在这么一身重铠,也有那个几十斤的分量,靠着卖这个,居然又支撑了不少日子。
最后铠甲上的铁片卖光了,就剩下了一个底子,可怜的地精再次面临饥饿的问题。
这次它在野火镇上待了那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条好的活路:
乞讨!
对于地精来说,它是完全不懂得所谓乞讨是什么意思的。它只是亲眼看见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和自己装扮相仿的家伙,每天蹲在道路和城门墙角的地方,一路叫喊,很快就过路的人随意丢下一两个铜板。
地精大爽:原来来钱这么容易,好,本领主也这么干!
它当即就寻了进城门之后道路上最热闹的路口,就往那儿一蹲,掏出从垃圾堆了拣来的一个破碗就往面前一放。
结果果然来钱了!毕竟这野火镇里,乞讨的不少……但是他的,就算是在见多识广的人,你见过一个地精当街乞讨么?!
这么新鲜有趣的事情,自然吸引了不少路人,那些路人看着新奇,也颇有大方的人就随意打赏,很快不到半天,天攻面前的那只破碗里就装满了铜板!
天攻大爽,却不知道已经惹来了麻烦。
原来这世上任何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野火镇上无好人,就连这些乞讨的家伙也都自由组织。每天乞讨所得,大家晚上回去之后再由首领平均分配,这样所有的乞丐大家都有饭吃。
天攻这么一出面乞讨,占了街头最好的地方,还吸引了大部分路人的目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镇子里一共就那么多行人,大家都把身上的零散钱施舍给这个地精了,那么其他的乞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还了得?!敢抢咱们堂堂的野火镇乞丐团的生意?!
结果,天攻得了一大碗铜板,还没来得及去买些吃的,刚走到街尾就被一群乞丐给围住了。
若是往常,它天攻的本事,还怕这群泥腿子?
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连续饿了那么多天,走路都两腿发飘,多少天没沾过肉尾了,每天就吃两口面饼硬撑,肚子里那么多天没见油水,身体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又没有了趁手的铁棒武器……
结果,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土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怜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的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
第一百七十四章【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精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