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1 / 1)

形而上初探 邓晓芒 2000 汉字|13 英文 字 27天前

即它可以变得与自身(原先)大不相同的。进一步说,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离开了本体论的理解,逻辑公理就会失去作用,例如“明天将发生海战”和“明天将不会发生海战”这两个命题,就由于“明天”还不存在而无法适用矛盾律和排中律62。

尽管如此,亚里士多德对逻辑的理解仍然与他对世界本体的理解处于格格不入的矛盾中,并影响了他的本体论的整个思想倾向。本来,他的本体论是把整个宇宙看作一个由形式能动地把质料中的潜能实现出来的过程,一切事物都在努力追求着自己的内在目的,除了上帝之外,天地之间没有任何永恒不动的东西。所以他把潜能到现实的实现当作运动本身的定义。但现在,从逻辑的观点看,运动无非是实体身上的某些偶性的变化,而实体本身是不运动的,“因为没有任何与实体对立的存在” 63;产生和消灭都不是运动,量变和质变也不是根本的运动,最根本的、“先于一切”的运动只是空间的位移64。然而,事物由潜在的东西实现为现实的东西这一过程如何能归结为“空间位移”呢? 显然,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理解是双重的:当他把实体看作一个从潜能到现实的能动实现的辩证过程时,这是一种内在的理解;当他把实体看作一个逻辑函项、一个在空间座标中占据一个位置的事物时,对它的运动就是一种外在的理解。在他的本体论和神学中,他把内在的理解看作本质性的:万物都处于追求自己潜在目的的现实运动中,最终是处于实现神的目的的现实过程中;外在的空间运动只不过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或表面现象而已(如自由落体只是物体要追求对自己“最自然”、“最好”的位置)。反之,在他的逻辑学看来,外在的运动却成了本质性的“第一的”运动,因为 “位移是唯一不引起任何本质属性——像质变中的质,增和减中的量等——改变的运动”65,它不包含有本质的矛盾(特别是不包含存在与非存在的矛盾);而内在的运动,如实体内部的质的变化,则被看作了一种表面现象,一种日常的“普通的”说法或意见,如事物在由“非白”变成“白”的过程中,“在矛盾的变化里,在我们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说这事物既不是白的又不是非白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知道,我们普通说事物是白的或非白的,并不是凭它完全是白的或非白的,而只是凭它大部分或者决定性的部分是白的或非白的;??在存在和不存在之间的变化里以及其他矛盾间的变化里也都是如此的”66。这种既白又非白、既存在又不存在、既是潜在的又在实现中的情况就被看作是非本质的、大致的说法了。

  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的基本原则和公理与其能动的本体论和神学目的论的矛盾,是他的形而上学体系内部的基本矛盾即逻各斯精神和努斯精神既相冲突又相互渗透的矛盾,它表明努斯精神在哲学发展的这个阶段上还不够成熟,还缺乏充分的主体性来运用逻各斯统摄一切,因而在哲学研究的领域已扩展到如此广阔的范围时,却缺乏一个统一的概念和原则来把这一切贯穿起来。完成这一步的是被黑格尔称为“自我意识的哲学”的斯多亚派、伊壁鸠鲁派和怀疑派的哲学,它们对努斯精神的主体性内涵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开拓,但在体系方面却标志着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解体。

注释:

1存在,拉丁文ontos,来自希腊文το ον

2《形而上学》,第93—94页,参看汪子嵩:《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第48—52页

3《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34—236页

4参看同上,第263页:“从前、现在并且永远被提出来的那个问题,永远是疑惑的主题的那个问题——即“有是什么?”这个问题,正就是“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

5见汪子嵩:《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第175页

6参看《古希腊罗马哲学》243—244页

7《形而上学》,第95页

8同上,第240页

9《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09页

10同上

11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11页

12同上,第315页

13同上。第316页

14《形而上学》第七卷第四章对此有详尽的分析。吴寿彭译本将το τι εστιν(拉丁文essence,一般译为“本质”)径直译为“怎是”,表达了“存在”(是)在追溯其原因(“怎样是起来的?”)时向“本质”的微妙转化。

15《形而上学》,第128页

16对此史家长期以来困惑莫解。陈康先生首先提出要从“发生论”的立场来看这个问题,即从早期的《范畴篇》到后来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的过程。本书采取这一思路。见陈康:《论希腊哲学》,第312页以下。

17陈康先生说质料在这时只是“现象中的‘这一个’”,见同上,第319页

18许多论者都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从早期的个别实体的立场转移、“动摇”到了以普遍形式为实体的相反立场,不确。甚至陈康先生也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个别物体和形式之间的“高下位置”在思想的发展中有一个“倒转”(见陈康:《论希腊哲学》,第279页)。这种误解的症结在于没有看到形式本身也具有个别性,即一种能动的个别性(主体性),这正是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ειδοs(分别译作“形式”和“理念”)的根本区别。

19参看《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53页以下

2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69页,又见第272页:“潜在地存在的东西,就它潜在地存在而言,它的完成就是运动”。

21同上,第268页

22同上

23《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81页

24参看《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61页

25参看陈康:《论希腊哲学》,第414—416页

26汪子嵩:《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第83页

27《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82页

28同上,第281页

29《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84页

30参看《形而上学》,第254—255页

31同上,第255页,并参看汪子嵩:《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第87页

32《形而上学》,第248页

33参看阿·谢·阿赫曼诺夫:《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100页

34参看《形而上学》,第124页

35以上参见《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6—298页,及阿赫曼诺夫:《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第175—177页

36参看《形而上学》,第132、133页,吴译本“实体”作“本体”

38《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8页

39参看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解释篇》,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5页

41同上,第18页

42《形而上学》,第186页

43参看阿赫曼诺夫:《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第141—142页

44《范畴篇·解释篇》,第67页

45《范畴篇·解释篇》,第59页

46同上

47参看卢卡西维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第165页

48转引自杨百顺:《西方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