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1 / 1)

新批判主义 邓晓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居的倾向。相反,五四的启蒙运动则特别赋予了启蒙以“开启民智”的含义,而很少具有思想创新的含义。五四启蒙思想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现成的观念和眼光来批评中国的现实和传统,以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意识为己任。这是一些留洋的知识分子自己接受了西方思想后反过来“启国人之蒙”,所以表面看来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骨子里包含着更深的政治伦理动机,即替人民说话,代人民立言,救人民于蒙昧。这是典型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是东方农业国家知识分子的共同倾向。儒家的“君子”、“圣人”其实是民粹精神的一种表现,他们把自己摆在民众之中,同时又超乎民众之上,力图成为民众的“救星”。在这点上,俄国民粹派与五四知识分子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的使命主要不是探讨、发现真理,而是运用自己已掌握的真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最终使自己在人民中永垂不朽。五四知识分子在本世纪初民族危亡、人民涂炭的现实背景下以民粹主义为动力去学习、介绍和传播西方启蒙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根本说来,他们并没有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精神生活的内在目标和最终归宿,而只是当作一种外在的手段,即对民众进行政治伦理教化的手段,也就是救亡保种的手段。正因为如此,“救亡压倒启蒙”(李泽厚)就是必然的,不单是“救亡”,而且任何一种别的口号,只要它打着“为人民”、“为广大劳苦大众”这一旗号,都可以压倒启蒙。救亡和启蒙实质上并不是什么“双重变奏”,启蒙只不过是救亡的工具而已。正因为如此,所以当知识分子发现随着时局的变化,启蒙已不再能充当合适的工具,另一些东西(阶级斗争学说,暴力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等)更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于是立刻就抛弃了启蒙理想。其实,汪精卫的“曲线救国论”并不是他首次发明的,陈独秀在1914年就主张中国像朝鲜那样“自并于日本”,说“亡国瓜分,亦以为非可恐可悲之事”(《自觉心与爱国心》,载《甲寅杂志》第1卷第4号),1918年还在鼓吹“请外国干涉”中国内政,说“这种出于国民自动外国好意的干涉,虽然失点虚面子,却受了实在的利益”(《每周评论》第20号)。只要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任何手段、哪怕暂时当一段亡国奴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当时的心态。中国知识分子对于采用什么手段来“救中国”是不在乎的,只要能救中国,他们可以轮番试用西方启蒙思想、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的儒家思想、法家和墨家思想、阳明心学和气功内丹,也可以有意无意地造神、谀神,接受现代迷信,并能做到义无反顾、心悦诚服。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如鲁迅),五四知识分子从早期的激进转向保守,从思考转向行动,几乎是普遍的惯例。启蒙思想并没有在他们思想深处扎下根,几乎没有人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生死悠关的根本大事,而是使之服从于一种忧国忧民的政治情怀。即使是鲁迅,尽管坚持启蒙理想最坚决,但从早年以“我以我血荐轩辕”明志,到后来相信“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写在〈坟〉后面》),直到晚年在《一件小事》中面对民众的道德自卑、自惭形秽,可以看出一条隐约的灰线。但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信念,民粹主义自身包含有一个根本的矛盾:既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又要当大众的代言人和救主。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就必须向大众学习,这就要放弃个人本位立场和启蒙信念;要成为大众的救主则必须比大众更高明,这又必须神化个人,张大个人;但这种张大又必须以“为大众服务”的名义。在这种关系中,目的转化为手段,手段转化为目的,何者是手段、何者是目的是无法分清楚的: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人民的救主,反之,只有最高明的救主才能救人民于水火。知识分子究竟是人民的导师还是人民的小学生,则通常要根据其地位而定:当他们感到自己面对现实的无力时,他们是甘当民众的小学生的;而一旦大权在握,则马上颐指气使,左的一套横行。这些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应验的双重人格的事实,其实在五四知识分子心态中已埋藏着根苗了。这就是所谓“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

  二、“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

  五四知识分子在理论上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关系有时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如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曾指出:“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显然,真正的人道主义必须首先使自己具有“人的资格”,是立足于个人本位之上的。然而在具体的感受和现实的处境中,五四知识分子往往处于两难。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信中十分痛苦地表达了自己的“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的矛盾,说自己“忽而爱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时候,有时确为别人,有时却为自己玩玩”,他把这归结为“我的思想太黑暗”(《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第79页)。其实,鲁迅的这一矛盾是五四知识分子普遍的矛盾(张灏先生在《重读五四-论五四思想的两歧性》(载《开放时代》1999年3、4月号)中敏锐地指出了这一点,但对形成这一矛盾的根源则似未见及,他只提到了这种分裂的“危险性”,并采取了一种折衷、平衡的态度),只是鲁迅最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矛盾罢了,而这也恰好使他避免了要么自命为人民的救主,要么无条件地陷入大众崇拜,其代价则是个人内心的异常的痛苦。

  当然,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即使在西方也有其内在矛盾(如由此形成了托尔斯泰和尼采的分歧),只不过西方人对这一矛盾自有解决的办法,这就是诉之于上帝或任何一种彼岸世界的信仰。因此在西方,当人们给予个人以人格独立性时,往往把由此带来的犯罪意识引向来世救赎的方向,以避免由于希图在此岸得救而终致放弃个人的独立性;而当人们为了过协调的社会生活而以“社会契约”的方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