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VIP2014-10-22正文完结,当前被收藏数:6447  善积仁德;恶有果报。前世死得太冤枉,张志凡得到了一次重生的机会。虽然再活一次的他没法让去世的父亲活过来,也没法改变爷爷奶奶的态度,但是他可以改变自己。张志凡这辈子的唯一愿望就是报答姥姥大姨和妈妈的养育之恩,顺便将上门找茬的人踢得要多远有多远。有了老龙精这么强大的伴侣。修真种田发家致富,虐渣救人积攒功德。有靠山没渣渣的生活,简直不能更美好……  第1章:选择  张志凡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明明是她家男人吃了饭不给钱,撒酒疯砸烂了自家小饭馆儿的几个盘子碗,第二天她还有脸倒打一耙,来他们店里,说他大姨勾引她男人。这可真是天下最大的笑话!  想自家大姨还不到六十但看起来也就只有快五十多的人。不但有钱有气质有模样有身材,关键为人还爽快。整片小区,谁不知道自家大姨是个好样的!而且从来都没想过要再婚。何况追求自家大姨的好男人多得是,其中不乏五六十来岁的教授买卖人什么的。就这个女人家的男人,除了耍钱喝酒坑蒙拐骗,看到胆小的女人撩闲之外,说他是垃圾都糟蹋了垃圾这个词儿。他大姨会看上这种人?简直是呸呸呸啊!想想就觉得这是对智商的侮辱!  其实这会儿,边上已经有不少左右邻舍加上常来吃饭的附近居民都在帮他说话了。这反倒让张志凡不好开口大骂了。而且他还是个一紧张就有一点点结巴的人,他真怕自己开口之后头几个字会让气势突然变弱。但这个娘们儿居然还是个“人来疯”,人围得越多,她似乎就越是兴致高。声音也拔到了另一个高度上。弄得小张同志实在是忍不了了。抄起边上捞馄饨的漏勺就敲了一下桌子。“我……(极力控制),我看你岁数不小了,才不跟你浪费唾沫星子。你还给脸不要脸了!你瞧瞧大家伙儿,哪个信你的屁话?别跟我这儿撒泼,快点儿滚!不然我报警了啊!”

  • 章节试读:第 14 章

姥姥身边凑了凑。他知道姥姥也喜欢小动物,上辈子小饭馆儿里剩下的没刺激性的东西都让他姥姥和母亲大人喂养附近的流浪猫狗了。基本上他们全家都对带毛的有兴趣。没养也不过是当初没那个闲心。

  王清云手里忙活着晚饭,当然不能去摸猫。不过这小猫儿虽然瘦巴巴的,看起来倒是干净精神,大眼睛圆溜溜跟葡萄粒儿似的,的确招人稀罕。“都不怕人,指不定是谁家养的。你先给他用汤和点儿饭,然后把它放了吧。有人养的它就回去了。要是还回来咱就养它。”反正在她觉得,养猫也不费劲,无非就是弄口吃的,而且猫吃得也不多。不用看着不用拴着的。外孙子喜欢真没人家的,多一口饭的玩意儿。

  张志凡开心了。赶紧就踮着脚从碗架子里拿出一个小碗儿,然后舀了一匙饭,再里面放了勺鸡汤给搅和了。“咪咪,来吃饭。”

  这只猫吃完鸡汤拌饭就走了。张志凡心里老大不乐意。还腹诽着这猫真不给劲。吃了自己的鸡汤拌饭转头就走。连个“喵”都不给。不过他半夜嘘嘘回到炕上之后,还没等睡着呢,就听到窗户外有喵喵的叫声。张志凡立刻翻身坐起来,打开了自己炕边的小窗的窗帘。借着月色,他一眼就看出是白天那只猫。

  张志凡自从闹腾着非要自己睡之后刘英架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找瓦匠帮忙在里屋的拐角靠着厨房灶台的地方给他垒了一个单人的小炕,现在帘子一挂他也算是有自己房间的人了。就是大冬天的窗户都用窗纸给湖上了,想开就得拆窗纸。所以他下意识地开窗户没开动,就想起来了。然后登上鞋穿上棉袄偷出了屋,到外面就把猫给抱进来了。

  这一夜一人一猫睡得四仰八叉的。刘英第二天早上叫儿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只猫,想起儿子吃饭那时候说的事儿,心里就知道这猫是昨儿晚上弄进来的。虽然她也没觉得养猫有什么,就是对儿子大半夜开门都不打招呼这件事不太满意。

  于是刚醒来的张志凡就被娘亲大人上了一堂夜晚防盗教育课。

  张志凡虚心受教,然后把根本没因为他们母子说话而醒过来的猫给抱了起来。指着猫的脑门儿说:“听到没有?半夜回家是要挨骂的!以后不许那么晚回来!”

  刘英被儿子给气乐了。“你这臭小子,我说你你说猫!赶紧的别扯淡了,你姥姥把饭都做好了。”

  刘家的早饭从来不糊弄。王清云即便是当年还有工作的时候也没在吃食上亏过自己的女儿。现在张志凡可是她的心头肉,那就更不可能有半分懈怠了。基本上每天早上都肯定会有清粥小菜。馒头、包子、馅饼儿油条总是能有一样。头天晚上的剩菜如果是荤腥大的也不会拿出来,而是留到中午再热了吃。所以早饭一直很健康。

  今天的早饭是鸡蛋粥外加白面大馒头。张志凡特别喜欢姥姥蒸的馒头,又暄又劲道,吃到嘴里面香味儿十足。因为这年头都是用的面肥发面,所以得用小苏打来中和。姥姥做了几十年,从来没有碱大了发黄发涩的时候。张志凡发面揉面的本领都是跟姥姥学的,小饭馆儿那么红火,姥姥的功劳也是巨大的。

  小花猫被弄醒之后就喵喵的围着王清云乱转。王清云听闺女教育外孙的话已经知道这猫昨天半夜过来了。心里也是想着这猫许是没人家的,养着也就养了。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你还馋猫食。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而且人家也没学过什么书法,还说什么“你就一笔一划写就行了啊!”让张志凡火大。反正那之后他就开始特别在意别人的字好不好,而且能不动笔就不动,今天看到这个字,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姥姥!那个老爷爷的对联好看!咱们买吧!”

  王清云顺着外孙子的手指看去,也瞧见了那个并不招眼的小摊子。看到那摊到半开的几个对联,顿时眼睛一亮。那字是真漂亮!当下就把手里的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