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直男同居后我成了男装大佬

和直男同居后我成了男装大佬

作者:双马尾大叔

游戏竞技30 万汉字|365 英文 全本

最新章节:第111章1个月前

郁辞怀疑自己新搬来的室友是个女扮男装的男装大佬(?)证据有三:一是他这室友大夏天大夏天照旧穿着衬衫西裤,一身清冷的像是自带空调,半点儿皮肤也不漏。二是他这室友大半夜偷偷往阳台晾晒衣服,衬衫西裤一件不少,甚至还附带一件女士内衣。至于三眉目疏淡的黑裙美人白到晃眼的锁骨在脑海里一闪而过郁辞一挑眉:得,他猜对了*从小到大,时矜好像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读书时期,他安分学习。不患人不知,惟患学不至,对塞进书包和抽屉里的各**书视而不见。工作时期,他专心工作。两耳不闻窗外事,投身写作,对他人或隐晦或直接投来的示好视若无睹。他唯一做的出格些的事,大概就是有次去了酒吧穿着女装。还被他合租的新室友撞见了。*郁辞是个直男,笔直笔直的那种。所以他从不认为跟男生合租会有什么隐患。顶多也就性格不合,这种卷起袖子打上一架就能解决的事他压根没放在眼里。直到那个长得跟个仙似的小说家搬了进来。郁辞觉得要糟。这合租的隐患太大了容易心动。郁辞是个直男,他自以为的。痞气自恋脑补狂魔攻+VS+冷淡内敛高岭之花受PS:男装大佬的意思是女孩子打扮成男孩子的样子,文中指攻怀疑受是女扮男装的女孩子,所以文名用了男装大佬这个词。阅读指引:1.1V1,SC,HE.2.非女装癖,剧情需要。3.逻辑为剧情服务。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甜文一句话简介:怪我过分美丽立意: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 章节试读:第10章

第10章

  春城的昼夜温差极大。

  往往是白天热的人叫苦连天,夜晚便阵阵凉风吹的人直打哆嗦。

  作为春城最著名的酒吧集中地,酒吧街每逢夜晚,便异常热闹。

  形形色色的人来往于各家酒吧,各色衣着穿梭于街头巷口。

  无论你白天是打着领带的上班族,抑或是穿着围裙的家庭主妇,再或者是刺着纹身的道上人,到了这酒吧街,这些白日里隐形的分界线便消失的一干二净。

  更何况,这酒吧街什么都不多,唯独就是酒吧多。

  清静的,闹腾的,文艺的,只要你想,就没有找不到的。

  因此,时矜在得知石毅成功组局了小学聚会,并将聚会地点定在了酒吧街的消息之后,虽然有些惊讶,却也没多意外。

  聚会的时间定在了晚上七点。

  时矜踩着点下了楼,无视了手机里石毅发来的催魂短信,不紧不慢的按着自己的节奏走着。

  他拿着手机,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停住了脚步。

  一只通体漆黑的黑猫蹲坐在他面前,修长的尾巴环绕着身子,是一个很优雅的坐姿。

  似乎是看到时矜低头,黑猫歪了歪头。

  “喵——”

  人类,你有吃的吗喵——

  时矜垂下眼,面无表情的跟黑猫对视。

  黑猫见眼前的人类似乎没有要动的意思,脑袋歪了歪。

  它试探性的向前走了两步,一双亮黄色的眼睛紧紧盯着眼前的人类。

  “喵?”

  眼看着黑猫的脑袋即将要蹭到笔挺的裤腿,时矜终于动了。

  他飞快的后退两步,视线在四周转了转,很快锁定了一个目标。

  他低下头看了眼有些茫然的黑猫,也不管它是不是能听懂,丢下一句“等着”就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黑猫蹲坐在原地,有些茫然的甩了甩尾巴。

  “喵——”

  这个人类是不是不喜欢它呀。

  可它很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跟喜欢小鱼那样喜欢。

  没等黑猫小小的猫咪脑袋思考出个究竟来,就看到刚刚离开的人类回来了。

  跟着人类回来的,还有一根喷香的火腿肠。

  时矜将买来的火腿肠撕开包装放到地上,看到黑猫凑了过去,他弯了弯唇。

  “嗡嗡——”

  裤带子里的手机不断的发出震动声。

  时矜看了眼来电,接通电话。

  “喂,祖宗,你咋还没来呢?”

  电话刚接通,石毅的大嗓门就从话筒中传了出来。

  他那边显然是已经进了酒吧,背景的音乐声格外吵闹,以至于他不得不扯着嗓子喊话:“大家都到了,就等你一个人呢,你可别放我鸽子啊。”

  说完这话,他又偷偷摸摸的压低嗓子,做贼似的:“那个新人作者已经来了,你不过来我怎么挖人,时矜,看在咱这么多年的同学情分上,你今晚可必须得来哈。”

  时矜沉默两秒,冷静的打断他的卖惨:“我只有小学跟你是同学,谈不上什么情分。”

  “喂!”石毅在电话那头跳脚:“时矜你可不能这样呀,我这边都放话出来了,你要是不来我以后怎么在编辑界立足?”

  说到这他又突然兴奋了起来:“你要是来了肯定也吓一跳,我们这小学同学现在可一个比一个出息,光是编辑就有3个。”

  他吧砸两下嘴,语气羡慕:“更别说还有什么自己当老板的啦,嫁入豪门当富太的啦,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想不到,你赶紧来,来了绝对会惊讶。”

  时矜看了眼即将被吃完的火腿肠,嗯了一声:“好,我快到了。”

  聚会的地点定在了“燥”。

  作为酒吧街最出名的酒吧之一,“燥”以热血和动感为卖点,非常适合用来宣泄情绪或是大型聚会。

  时矜沿着酒吧街的街道走到“燥”门口,发现这家酒吧距离自己上次去的那家“热”不过一条巷子的距离。

  他将手机收回口袋,走进酒吧。

  在进门的瞬间,时矜突然想起了那天夜里,同样在酒吧门口遇到的那个银色头发的男人。

  短暂的停顿后,时矜抿了抿唇,将脑子里莫名出现的画面抛到脑后。

  “这边!”

  石毅眼尖的看到了门口的时矜,他抬起手对着门口招了招:“小祖宗,这边,看这边。”

  时矜走了过去,表情平静:“我最多待两个小时,时间一到我就会走。”

  石毅带着人往包厢走去:“行,没问题,待会我帮你找理由,你尽管放心。”

  跟时矜认识这么多年,他自然知道时矜是个喜静的人,除非是为了收集小说的灵感,否则这种地方他是不会踏进半步的。

  今天时矜能来已经是给了他很大面子,石毅自然没有继续强求的道理。

  “对了,我刚刚不是跟你说今天来了个意外的人吗?”石毅突然扭过脸,挤眉弄眼的朝着他笑:“你要不要猜一下是谁呀?”

  时矜表情安静的跟在后面,尽管内心并不觉得有人会让他感到意外,却还是很给面子的应了声:“谁?”

  “嘿嘿。”石毅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他神秘兮兮的卖了个关子:“我先不告诉你,待会你进去就知道了。”

  时矜:……

  他索性不说话了,跟着石毅往包厢走。

  路过调酒吧台的时候,他眼角的余光似乎看到了一道有些眼熟的身影。

  可等他抬眼看去,吧台上的几个人却全是陌生的面孔。

  时矜的视线在吧台周围转了圈,没找到任何眼熟的人,便又将头转了回去。

  包厢在走廊尽头的位置。

  石毅带着他走到了门前,在推开大门之前,还特意回头看了他一眼:“准备好了吗?”

  时矜有些不明所以,却还是颔首:“嗯。”

  包厢的大门于是被推开。

  里面正在喝酒的人听到动静,纷纷转头。

  石毅往旁边一闪,露出他身后的时矜。

  穿着黑色衬衫的青年站在门口,头顶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却反而衬托出了他冷清的气质。

  冷白的肌肤,清冷的眉眼,与这喧闹的背景形成了一幅对比强烈的画面。

  如一副清隽的水墨画被放在了油画展厅,明明该格格不入的,却又处处透出股和谐。

  包厢突然便静了下来。

  一片安静中。

  沙发处坐着的一群人有了动静。

  他们挪了挪身子,露出坐在中间的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剪裁得体的修身长裙,妆容精致,眉眼明艳。

  在周围人的包围下,她站起身来。

  妆容明艳的脸上露出一抹温婉的笑。

  她说:

  “时矜,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稳住,不慌!

  甜文爱好者不搞狗血(坚定握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