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

作者:古龙

武侠修真12 万汉字|23 英文 连载

最新章节:第二十回 人心难测1个月前

古龙小李飞刀小说,古龙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是古龙武侠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小李飞刀”系列情节曲折动人,艺术成就很高,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艺术典型。 其余的“小李飞刀”系列分别是《边城浪子》、《九月鹰飞》、《天涯·明月·刀》、《飞刀,又见飞刀》,以及《边城刀声》和《圆月弯刀》这两个代笔之作。明朝中期成化年间,厌倦了官场世俗的文武全才李寻欢遇难之际被武林高手龙啸云相救,二人结为义兄弟。李寻欢和林诗音从小指腹为婚,彼此相爱,但是龙啸云爱上了义弟之妻,对李寻欢横刀夺爱,李寻欢远走他乡。几年后李寻欢重新回到中原,无意间与龙啸云的儿子龙小云产生摩擦,于是李寻欢不得以回到李园去面对龙啸云和林诗音,于是又产生了一段情与怨、恩与仇,纠葛最终以龙啸云身亡完结。李寻欢 一个倾倒天下多情红颜的潇洒浪子,一个重情重义的悲情英雄,一生都被身心的痛苦折磨,却又不轻易显示喜怒哀乐,复杂的内心情感全靠眼神表现。出自书香世家,“一门七进士,父子皆探花”,是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探花郎,后由于被胡云冀上奏弹劾,辞官而去。后投身江湖,以其飞刀绝技位百晓生列兵器谱第三。小李飞刀不属于暗器。所谓“暗器”,是指那种便于在暗中实施突袭的兵器。而小李飞刀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发出来的,只不过它速度够快,快到人躲不开罢了。就好比现代的枪,人如果躲不开子弹,能说枪是暗器么?小李飞刀不过是把普通的刀,却又是江湖中最神奇的刀,在李寻欢手中,它随时可以制敌于死命。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刀光一闪,小李飞刀已发出,刀已插入他的咽喉,他瞪大眼睛,至死也不相信,没有人看清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不会轻易出手,一出手必定神乎其神,匪夷所思!小说中,曾逼得小李飞刀非出手不可的对手有极乐峒主、伊哭、蓝蝎子、百晓生、大欢喜菩萨等,但是真正堪称与李寻欢棋逢对手的只有郭嵩阳和上官金虹。李寻欢与郭嵩阳在枫林中的一场决斗,如诗如画,灵动飞翔,短短的交手中,双方的襟怀、气质、胆识、技艺以及心灵之间的交流、对生命的体悟、对世俗的超越都毕露无遗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对峙更呈现出一种空灵状态,一种禅的境界,两人并没有出招,甚至没有亮出兵刃,只是目光接触,便似激起了一串火花。其间的较量同样是一种艺术,是高手对武功之道的体认和把握,是他们心灵语言的相互交流。遇着这种无可奈何的事,他总会先想法子使自己保持冷静,因为他知道自己纵然急疯了也没有用。这时铃铃已叫了起来,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土匪么?”

  • 章节试读:第7章

第7章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白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人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